中国仲裁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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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仲裁事业有独属于自己的发展轨迹。乘着中国仲裁国际化图景徐徐展开的东风,国内仲裁业界也踏上了在国际仲裁舞台上向世界输送“中国经验”和“东方智慧”的康庄大道。就此,我们邀请了一些主要仲裁机构分享他们的真知灼见

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以及实施“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参与海外投资,中国企业参与国际仲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数据显示,中国当事人位列2017年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案件当事人数量的第三、位列2018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案件当事人数量第四,而来自中国内地的当事人则在过去三年都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除香港本地当事人之外最多的涉案主体。

中国当事人对国际仲裁需求的提升一方面促使经适度调整的国际仲裁实践更加被中国业界所接受,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中国法、中文、中国律师、中国仲裁员等“中国元素”在国际仲裁中的“入镜”几率,这可以说是“国际仲裁中国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Arbitration
马屹博士

而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法律机制,其作用发挥的好与坏取决于该制度设计与争议主体自身所接受的法律文化之间的融合度。在这个角度上,对于中国内地仲裁机构而言,“国际仲裁中国化”的价值目标就是让自身的案件管理实践和争议解决文化能逐渐为国际仲裁界所接受。

事实上,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下称“上海国仲”)为代表的部分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中国内地仲裁机构通过多年来的仲裁实践与对外交流,已经就一些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在追求质量和效率平衡方面较为成熟的理念和经验进行了分享,在某种程度上亦对国际同行近期的一些实践产生了影响:

比如在仲裁案件管理方面,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先后借鉴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做法,开始允许当事人选聘仲裁庭秘书;在仲裁法律文化方面,“仲裁-调解”越来越多地为国际仲裁界所接受,在亚洲,除了中国大陆之外,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仲裁立法都认可仲裁员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德国、瑞士、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的仲裁机构规则也规定仲裁员有义务在仲裁程序中积极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国际律师协会《关于国际仲裁中的利益冲突的指引》中也明确,只要获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以免除利益冲突,仲裁员的调解职能可以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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