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变化

作者: 林蔚,达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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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济在高速增长四十年后进入了新的阶段,更加注重创新和质量的增长。相应地,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开始呈现较大变化,这些变化既来自于国际间贸易战的外部压力,也来自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自身变化。

同时,缘于市场体量和贸易融合的情况,中国业已成为世界主要的知识产权管辖区,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外国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战争选择在中国开启。在如是变局情境下,笔者认为如下四方面的变化值得相关主体关注:

林蔚 达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David-Lin-Managing-Partner-Dare-&-Sure-Law-Firm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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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伙人

立法层面变化

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修订在2019年变得频繁起来,将要出台的法案有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解释。已经出台施行的有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的司法解释,以及电子商务法(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条款涉及知识产权)。

从上述已经修订或正在修订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来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也可以被总结为如下四个方面:(1)法定赔偿数额的提升;(2)诉前、诉中禁令的更易取得;(3)专利制度更加与国际接轨,医药领域尤其明显;(4)与互联网、数据竞争的关系日益紧密。

司法层面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也在2019年正式办公,其专门审理涉及技术及垄断案件的上诉案件,加上在过去的几年间设立的遍布中国主要经济发展带的十八个知识产权法庭,以及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中国已经基本形成了知识产权审判的专门法院体系。

与其他传统案件审理的组织方式不同,在此全新架构下,我们能感知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质量提升、标准统一,及专业的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再与前述的赔偿数额提升、临时禁令颁发的立法资源相配套,辅以技术调查、司法鉴定、证据保全、举证责任分配与转移、先行裁判制度的衔接,近期出现了一批值得关注,并具有超出中国法域影响力的案件,当事人在中国寻求知识产权救济的热情随着保护效果的加强在持续提升。

当然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北京、上海和广州等经济热点地区的司法审判速度随着案件量的井喷而有所减缓。但因专门负责上诉案件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存在,一方面其确实加强了中央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集权,但同时也为统一审判标准奠定了基础。因此,此前出于对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担心,当事人更多选择在北上广解决争议的方式开始发生变化,寻求在其他十八个知识产权法庭地区建立案件管辖的策略开始为更多的当事人和律师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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