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之合同风险管理

作者: 李翔、周乐,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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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地”草拟或审订一份合同,对于每一个发展中的企业而言,执行起来仍存在一定难度。客观来讲,所谓“完美的合同“也许并不存在,因契约本身是伴随每一次交易存在的,而交易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每一份合同都要依据交易双方的背景、交易地位、交易目的及本身的可行性来订立。企业的顾问律师由于拥有常年服务同类型客户的大量实务经验,针对合同风险管控所出具法律意见也更具针对性。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Associate Tiantai Law Firm-李翔- LI-XIANG
李翔
律师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合同拟定与审查

一份好合同需要在满足双方商务条件的同时,规避己方风险。首先,常规而言,交易合同的文本由公司内部的业务人员或者企业法务来草拟,到了顾问律师这里,文本已经基本定型,可作的结构性修改并不多。这种方式在签署要求急迫的情况下较为可行,但在风险管控上不免存在问题,诸如: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关键性条款的缺失等等。所以日常合同,尤其是框架合同,最好在起草阶段就让顾问律师参与进来,以避免之后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顾问律师由于对顾问单位有着长时间的接触了解,对合同的审核修订往往能够从顾问单位本身的特点入手,与过往发生的风险以及经验进行纵向比较,以达到及时止损的目的。与此同时,顾问律师在进行合同起草与审查时,会在客户公司所在行业进行横向风险比对,结合其行业的特点来综合分析,根据实务常见问题等来进行风险预测。

再者,企业的业务人员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欠缺,或为促成交易而有意或无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以尽快通过公司内部的盖章程序。而使顾问律师对合同的审查成为签约必须的前置程序,与企业法务、经办人员的充分沟通与交流,可有效在前端控制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

仅依靠顾问律师对合同的审核修订对于合同风险的防范当然不够,履行过程中的作为对企业亦十分重要。以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实务中供方的举证,难度往往在于履行过程中不注重保留相应的履约证据或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法律风险处于萌芽阶段或相对方可能已出现逾期违约情形时,顾问律师能够较为客观地分析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利弊,以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对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或是化解,并可为企业在救济措施的采取、减损、证据固定等方面提供更多切实有效的路径。比起进入诉讼争议解决程序时再聘请律师,顾问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介入显然会明显降低法律争议和纠纷处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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