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商标确权与维权策略的重要性

作者: 刘建强,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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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在日常交流时发现,不少人对商标策略并没有完整清晰的认识。有些人认为商标律师就是做“打假”的。对商标法了解更多一些的人认为,商标维权能做的不过就是发律师函、行政投诉和诉讼。其实,商标策略绝对不是单个行动的简单累加,而是根据具体商标情况和实践经验为客户量身定做有效方案的有机组合。

刘建强 FRANK LIU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Jincheng Tongda & Neal
刘建强
FRANK LIU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ner
Jincheng Tongda & Neal

正如盖一栋高楼大厦需要先有前期勘察设计一样,确立和维护商标品牌也需要先有一个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做的策略。策略就好像大楼的施工设计图;后期只要施工队依据设计图确定的细节去施工,高楼大厦就可以盖好。同样的道理,只要根据商标品牌的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策略,并根据策略确定的具体行动方案去采取行动,商标品牌的确立和维权就能达到相应的效果。

因此,有组织的策略比行动本身重要。但有组织的策略并非常见的商标确权和维权行动的简单罗列而是需要在前期阶段对商标品牌本身的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后,量身定做系列组合方案。

例如,在品牌确立时需要考虑:需要确立的是哪些品牌?这些品牌中哪几个是更重要的核心品牌?这些品牌要申请哪些商标?商标的组合方案如何?在哪些类别申请?通过检索确认在各个类别申请中可能会碰到什么障碍?碰到这些障碍如何克服?如果无法克服,那后备方案是什么?

此外,策略本身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即便是预先考虑非常周详的策略,如果不随形势调整,也会因为调查或证据披露出新的事实而无法应对。因此,在策略制定后,根据商标品牌所面临的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应对策略,才能在商标确权和维权中获得较好的效果。

策略应该是着眼于大局,在更高层面去考虑具体的行动安排。当然,每个具体行动的成败对最终策略的实施效果会有重要影响。

但从策略层面看,就每个行动而言,应该分轻重缓急,而非施加平均的注意力。我们在商标冲突案件中通常会出现争议双方各自均持有不同类别注册商标的情况;这时,如果很难在所有冲突案中全部胜诉,从策略角度考虑,就要分清各个案件对后续案件或总体结果的影响,进而把资源集中在重点案件,首先确保重点案件胜诉。

虽然律师主要考虑的是法律方案,但对商标品牌的确权和维权却不能局限于法律方案。一方面,客户并不是每次都在案件中处于优势地位;如果法律上的劣势地位无法挽回,就需要突破法律思维去考虑可能的商务方案。

笔者曾经接手一起在一审中已经败诉而正在上诉中的案件。客户在一审中也已经穷尽了相应方法,依靠法律思路打下去二审成功率将会非常低,且对方已通过法院查封了客户大量财产,败诉的后果也非常严重。鉴于这一情势,我们选择通过商务方案圆满解决了该纠纷。另一方面,对于商标维权中的败诉方,胜诉的权利人也可以考虑采用除了获得赔偿之外,可能对权利人相关业务产生推进作用的商务解决方法。这样产生的效果,可能会远超过单纯采用法律方案的结果。

在商标策略的具体应用上,以冲突案件为例,首先要考虑的是布局中以哪种行动为主线。不同的行动,成就这些行动所需要的条件,以及行动后所产生的效果差别非常大。确定主线行动,相当于对策略整体方向的确定。要让策略产生更好的效果,就需要发挥协同效应的作用。

主线行动往往需要其他行动的配合;在协同行动中,不同行动的先后顺序及时机将会非常重要。例如,如果诉讼是维权的主线行动,在面对非常警觉的对手时,如果取证未完成就冒然发律师函将会对诉讼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因打草惊蛇而难以取证,导致主线行动的失败。此外,组成策略整体的各个行动的速度、力度也需要有机配合,协同发挥作用。

如前所述,策略的实施并非知识点的罗列,而更是要将行动、时机、速度、力度协同作用的实践性活动,更类似对抗性的体育运动。篮球、拳击运动基本技法知识点如果罗列起来看也很简单,但实际比赛却是千变万化的,充分体现了策略的布局和实施效果。只有对商标策略的深入理解和娴熟应用,最终才能达到商标品牌全面有效确立和维护的效果。

作者: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刘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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