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展望港仲规划 从用户角度思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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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裁领域的会议多以仲裁执业者为关注对象。我们需要改变这一思维。近期,在全球范围内规范化仲裁实践的趋势正逐渐显现。我们应认真思考这一趋势,并谨慎付诸实践。未来仲裁的重点应向仲裁用户回归,满足他们的需要与喜好。毕竟,任何争议解决的模式都应以国际商务群体为服务对象。

从2008年启用到2013年的修订,港仲《机构仲裁规则》的发展即是以仲裁用户为导向从而满足市场需要的范例。

郑若骅 Teresa Cheng
郑若骅 Teresa Cheng

作为区域性仲裁中心,香港向国际商务群体提供临时仲裁服务已有多年。有关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各自利弊的话题曾在一段时间内掀起国际范围的探讨,而这也反映了部分仲裁用户期望能够在撰写争议解决条款时援用一套仲裁规则、在案件开始后得到机构的管理,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预见仲裁费用的需求。考虑到这一需求,我们在2008年推出了港仲《机构仲裁规则》。

自《机构仲裁规则》实施以来,商务活动的形态不断变化。当事人为某项投资可能会签订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多个当事人可能以不同身份共同参与某项交易,源于相互兼容但又独立的合同的法律与事实问题可能彼此重叠。诸多变化促使我们修订《规则》,以反映目前国际商务活动的突出特点。2013年11月1日,旨在更好满足用户需求的新版港仲《机构仲裁规则》正式实施。

2013年《规则》吸取了2008年《规则》的经验,借鉴了其它仲裁规则的国际经验,并经历了数轮公开咨询以及与仲裁用户、执业人士与仲裁员的热烈研讨。2013年的版本保持了《规则》既有的“宽松管理”模式。同时,对《规则》的若干修订反映了国际仲裁的最新趋势与最佳实践,并力求契合国际商务活动不断变化的形态。例如,新规则的重要特点之一即是引入若干项满足仲裁合并与多项合同下仲裁需要的条款,以提供处理复杂争议的灵活性。此外,2013年《规则》允许用户在小时费率与争议标的额两种计算标准间选择其一向仲裁员提供报酬,同时为仲裁员小时费率设定了限额,并规定了标准任职条件。这些条款都有助于仲裁用户更有效地控制费用。

与此同时,港仲也在改进其组织结构,并将新设一个执行委员会,作为向仲裁中心理事会提出政策建议的核心机构,并领导港仲的业务。执行委员会将由三个常设委员会的主席组成,其中一个常设委员会将指导港仲秘书处的案件管理工作。通过上述结构调整,我们希望满足用户对于2013年《规则》适用时质量、透明度与预见性的期待。我们将保持规则适用与解释的一致性,以实现国际仲裁的宗旨。

在对组织结构作出规划后,港仲也将借助香港的软实力,即人力资源,壮大自身力量。这不仅包括本地的优秀人才,也包括因受到香港开放、自由的市场环境吸引前来的国际人才。港仲秘书处的顾问中就包括若干具备多语言才能、不同法律背景及在争议解决领域经验丰富的执业人士。他们选择在港仲工作,并以专注与勤奋的精神强化港仲的服务。

当然,仲裁的优劣主要取决于仲裁员的优劣,在更广意义上也取决于当事人律师的优劣。因此,维持并增强仲裁执业者的素质对于仲裁用户来说至关重要。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不断培训实现。除了已在香港设立多年的若干机构提供的相关培训外,港仲也将在此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国际商事和投资仲裁执业者提供交流与培训的场所、平台。“香港仲裁周”将继续发挥其影响。同时,我们也会探索更多的方法实现培训的目的,提供有益的学习环境,鼓励新颖又严谨的观点不断形成。

可持续的发展是任何业务取得客户信赖与成功的必备条件。即使富有经验的执业者在会议中分享观点对于仲裁的发展不可或缺,只有年轻新星的参与才能使发展更为持续。我们将鼓励年轻执业者更多参与到仲裁事业中,以确保下一代仲裁执业者能够具有同样的能力、同样可靠,甚至更为出色。HK45即是一个由年轻、优秀的仲裁执业者组成的组织。他们期望在仲裁领域发展事业。港仲在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将与该组织密切合作,以香港仲裁为中心实现年轻人的理想。港仲希望通过此举保证在仲裁条款中选择其作为管理机构的用户一直能够将案件交付到素质优秀、知识丰富的执业者(无论是仲裁员还是律师)手中。年轻、优秀的仲裁执业者群体也能为用户提供费用上更具吸引力、精力更为充足的仲裁员选择。

港仲管理的仲裁案件正以30%的增长率逐年增加。我们也在拓展我们的海外业务。大部分案件均涉及跨境争议这一点印证了我们的努力。这些争议涉及的法律领域广泛,包括商事、公司、海事、建筑、保险以及知识产权等。与其他仲裁机构一样,我们对上述成就感到欣慰,但港仲更为侧重的是其服务质量以及与广泛的国际商务群体与仲裁群体(特别是在亚洲范围内)合作探索创新的方案。

最后,港仲规划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就是通过我们的“益友会”以及其他渠道,鼓励仲裁用户与我们一道思索在用户的角度看来,怎样的仲裁是最好的。

作者:郑若骅资深大律师,2014年1月1日起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任主席。郑若骅同时担任国际商事仲裁会(ICCA)副主席,也是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管理委员会主席指定的该中心仲裁员之一。2008年,她是第一位经世界范围选举成为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CIArb)主席的亚洲女性。2011年,郑若骅被香港行政长官授予金紫荆勋章,以表彰其在公众服务领域的贡献。她现担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主席,也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担任暂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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