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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监管和商业活动的布局不断发展变化,中国经济发展正显露出新时代的曙光。李俊辰、Vanessa Ip访问了资深法律专家对市场最新动态的看法

国经济正在逐渐步入一个新时代,一个以简政放权、规范商业活动、重视创新为特征的新时代。

于2013年11月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改革决定,显示出政府最高层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市场化的决心。重要的经济监管部门纷纷根据这一思路,出台或酝酿新的监管措施。例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颁布新措施,减少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控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正在推动新股发行监管体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已经启动的上海自由贸易区(自贸区)也在试验新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

不过,中国政府一方面在逐渐减轻对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的干预,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对不规范商业活动的监督。

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黄仲兰特别提到了葛兰素史克(GSK)涉嫌商业贿赂案,以及发改委对六家乳粉生产商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

“快速发展的法律格局,以及中国政府日益加强的审查力度,使合规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增长领域,”黄仲兰说。他表示,目前他们的很多客户缺少一个系统性的方案来预测现有的和将来的法律风险。

润明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执行合伙人刘屹表示,从整体上看,律师事务所和市场主体都能从中国监管体制持续、全面的革新中获益。“我们预计未来中国的法律体系能更好地监管商业活动,进一步减少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过多干预,并有助于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他说。

另一个重要趋势是,创新能力在中国市场的重要性正在上升。万慧达深圳及香港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姚红军表示,目前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多项重要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创新能力的日益重视。除了新修订的《商标法》,《职务发明条例》、《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等也在制定或公开征求意见中。

中国现在也成为了从美国引进新科技的重要市场,泛伟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王怡华说。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也正在从过去的以制造业为中心,日益转变为以创新为基础,中国企业正跨越太平洋前往美国推广他们的产品,”她说。“这些推动力将促进中美之间的双向跨境交易更加活跃。”

创新也成为了对法律专业人士的要求。有些人或许认为,随着明文规定的要求在中国减少了,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基础也变薄弱了。不过,国浩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集团执行合伙人王卫东认为,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换一个角度想,律师反而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在大的法律原则下,对企业的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使得企业的活动合法。”

能源无国界

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Jeffrey Blount留意到,中国企业在油田服务领域与西方公司,尤其是那些有技术的西方公司,共同建立合资企业。“这些已经不再只是为了降低成本而设立的制造基地,而是为了开拓中国国内不断发展的油田服务市场,并配合中国石油公司在境外上游产业的发展策略。”

Blount还注意到,中国正努力发展国内的页岩气行业,并邀请西方企业作为合作方参与中国的页岩气特许协议项目。

律所客户动态

“中国客户日益懂得如何为特定类型的法律服务选择律所。客户要求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高,同时对特定类型的交易或服务的律师费定价也越来越了解,”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管理合伙人王玲表示。

Game changers-wANG lING

瑞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David Blumental表示,中国市场中的律师事务所日渐分化,行业分工日渐显著。“如果你问中国企业或跨国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有一张包含不同律所的名册,满足他们对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的需求,”他说。

“他们再也不会只找一家跨国律所提供所有类型的法律服务。他们会选用规模较小或者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律所,这些所对于某些类型的交易或许无能为力,但是他们肯定有能力处理许多日常工作。”

安睿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负责人蔡亦铭表示,现在的客户希望律师不仅是法律顾问,而且还能提供价值提升服务。“比如说,帮助客户了解潜在的交易机遇就能算是一种‘价值提升服务’。在这方面,我们有些客户希望律师能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

蔡亦铭还留意到,客户倾向于只与一家律所联系,由这一家律所协调处理其在不同法域的事务。“我们预计,这种业务模式将来会有更多,”他说。

一些律所在考虑使用不同的收费方式。“传统的‘按时计费’模式……在中国不容易被客户接受。采用其他的收费安排是大势所趋,主要的替代方法是,干脆按照单个项目进行固定收费或限额收费,”隆路律师事务所卢森堡和香港办公室的合伙人Thierry Lohest说。

欧华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Nicolas Groffman认为,客户承受的风险在增加。“客户越来越依赖廉价的法律意见,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或是建立只受宽松监督的内部法律团队,或是将低费率强加于律所,但这样做会增加他们承担的法律风险。”

“法律服务的水准也普遍下降,因为最资深的律师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在业务拓展上,而不是他们所擅长的法律工作,”
Groffman说。

法律市场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常驻上海的主任吴明德对中国律所的发展前景抱乐观态度。他介绍说,与欧美国家相比,目前中国执业律师的业务创收占整个GDP的比重非常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的不断升级,律师服务领域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吴明德说。

“尤其中西部地区,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十分缺乏专业律师提供专业服务。因此,尽管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对律师业有所影响,但总体上讲,中国的律师业仍处在发展的黄金阶段,”他补充说。

Game changers-Wu Mingde

金杜所的王玲表示,中国的市场环境变化迅速,上海自贸区的启动和人民币的国际化就是很好的例子。“跟不上中国市场快速变化趋势的律所很快就会落于人后,”她说。

通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俞卫锋留意到,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兼并正在增多。在上海,最近完成的一项重大合并发生在邦信阳和中建中汇之间。“合并是一个趋势,适应了客户和市场的要求。现在客户需要比较大、比较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站式、覆盖面宽泛的高质量法律服务,”新成立的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常驻上海的管理合伙人徐国建说。

上海市政府也支持本地律所之间的合并。徐国建表示,把律师行业做大做强始终是上海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个愿望;今时今日,政府为律所间的自愿合并提供行政审批方面的便利和支持。

俞卫锋表示,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催生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律所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变得更紧密,来自不同行业的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事务所呈现规模化和专业化两个明显的发展趋势,”他说。

俞律师还留意到,境外所的律师有逐步向中资所转移的趋势。与此同时,“中资所在跨境交易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作用逐渐重要”。

在竞争压力下,国际律所更加关注如何在中国投放资源,法朗克律师事务所常驻香港的亚洲业务负责人Douglas Freeman表示。“我们相信一些国际所正在整合他们的业务领域,把注意力更多放在价值高的业务上,逐渐放弃在亚洲采用全方位服务的业务模式,”他说。

Game changers-Douglas Freeman

一些国外律所选择以他们所在的法域为立足点,同时与中国所建立合作关系。例如,史特博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负责人Jan Bogaert表示,他们所会坚持在自己的主场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地区做一线律所的既定策略。

“在中国,我们经常与一线中国律所合作,共同处理涉及中国和比荷卢国家的跨境交易,”Bogaert说。

对香港的律所来说,广东省司法厅近期发布的一份征求意见稿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司法厅的方案,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广东指定的区域内实行合伙型联营。如果方案得到执行,新设立的联营所可以为有境内和境外法律需要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近律师行中国代表处负责人张永财说。

据张永财介绍,任何在广东省设立分所的中国律所都可根据该方案申请与香港或澳门律所进行联营。“虽然这个方案仍处在非常初期的发展阶段,但它受到了许多律所的密切关注,也包括我们。它可能会是向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自由化迈出的意义重大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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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国所和国际所之间的合作可能会在上海实现。达辉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管理合伙人马勇相信,上海自贸区目前提出的开放法律服务领域、允许中外律所合作的方案,在未来的五到十年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方案内容借鉴了韩国、新加坡等其他亚洲国家的经验。在这两个国家,经过循序渐进、从容不迫的开放过程,成熟的联营律所现在已非常普遍,”他说。

合规问题

CMS中国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邬丽福(Ulrike Glueck)表示,越来越多的客户就在华合规问题寻求律师的协助。“客户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编制或全面修订适用于中国的合规指南,并为当地员工提供培训。合规法律服务涵盖的领域包括反腐败、反垄断、反洗钱和其他项目。”

安杰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管理合伙人詹昊认为:“过去一年中,中国法律体系的立法和执行不断加强,呈现出高频次、多元化、案件日益复杂、牵涉的法域日渐多样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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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昊表示,对医药行业、芯片行业、眼镜行业等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就体现了上述趋势。“未来,这将成为中国[反垄断]执法的常态,并对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运作产生深刻影响。”

中伦律师事务所常驻北京的管理合伙人吴鹏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最早是从商务部负责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开始,不过从两三年前重点逐渐转移,发改委变得特别活跃,调查的案件越来越多。

“放眼全球,反垄断法律服务真正的核心业务应该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包括协助执法机构进行调查,或者代表企业应对反垄断调查,”吴鹏说。“现在中国越来越与欧美、日韩等国际主流国家接轨,对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查日益成为反垄断法律业务的主流。”

Game changers-Wu Peng

商务部6月6日发出了最新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一次解释了[公司]控制权的判断问题,提到了要考虑法律和实际的多方面的因素,”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杨科表示。

除了公司的法律文件、股权比例之外,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权利的约定、关于董事会席位的约定,甚至是通过业务合同关系的间接控制等。“这样,可能有更多的案子会纳入到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范围里,”杨科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颁布后的第一次修订也带来了合规问题。“修订的重点在于,针对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施行更严格的监管,”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亚洲管理合伙人李大诚说。“新修订的《消保法》……为进行网购或去实体店购物的消费者都提供了一整套隐私保护规定。”

“我们预计,遵守新《消保法》的最重要的一点会是,公司必须有效、清楚地明示其信息收集方案,同时也要取得消费者对参与信息收集的同意,”李大诚说。他认为,较之跨国企业,这些要求对中国公司的冲击力更大。

银行及金融

资产管理业务目前是银行及金融领域的一个热点,同时中国对银行业的监管也在加强。

“在表内业务受严格控制的情况下,银行在积极发展表外业务,例如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推出理财产品,”常驻上海工作的君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刘大力说。

“理财产品牵涉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是风险披露问题。风险披露与公募和私募有关系。公募需要遵循的风险披露责任比私募严格很多,”刘大力继续说。

Game changers-David Liu

“但是对于公募和私募的界定,中国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银行销售理财产品究竟属于公募还是私募?应该如何披露风险?这些问题也不明确。”

润明所的刘屹注意到,主要受到政府政策的鼓励,中国融资租赁市场在过去12个月欣欣向荣。“随着中国政府对外汇管制有所放松,并且取消了此前对中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其他监管限制,我们的确看到交易的进行更加便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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