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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经济放缓和建筑材料供过于求的现状,中国已经转向国内和境外的基建领域,将其作为将来稳操胜券的关键,黎爱莲为您报道

10月中旬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国在今年第三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为6.9%,这甚至低于今年前半年录得的7%增长率。而今年已经是2009年以来GDP增长最低的一年。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情况。今年的目标增长率设在7%,对于已经清楚意识到经济新常态的领导层来说,这是慎重的目标。

习近平主席也率先提出了这个说法。“中国同国际市场密切关联,全球经济情况总体偏弱,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他在10月的一次采访中这样回答路透社的提问,“中国经济发展有让我们担忧的问题,我们正在抓紧加以解决。”

在过去一年,中国也特别强调提高境内基建工程投资以稳定经济增长并支持后续发展。“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立足于全面加强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安杰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陈斌说,“尤其是PPP模式的的兴起,掀起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轮高潮。”

Building the future-Wang Weidong

“在过去几年我看到一个积极趋势,基建投资已经提高对基建项目的效率及可持续性的关注,以求将其长期利益最大化,这个趋势将来可能会变得更显著,”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卫东说。“伴随着对长远利益的关注,对于基建项目的相互关联性的关注也增多,这样就能在投资阶段考虑项目的长远影响。”

提高基建投资不只是中国的目标,也是全世界期望的目标。在2014年发布的报告《2025年基础建设项目及投入展望》中,普华永道(PwC)估计全球基本工程项目以及基建支出将会在2025年超过每年9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的增长出现在新兴经济体——有一半预计会出现在亚洲。普华永道进一步估计,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加速,在中国的基建支出将会每年上升大约10%。

中国自70年代末经济改革以来所出现的经济增长不少是由基建发展投资支撑起来的。现代公路、铁路以及资源设施为中国带来了现代文明以及稳定的生活,并让6亿人脱贫。

中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历程,使其能参与到全球范围的计划中,特别是基建发展领域。对基建落后国家的设施进行更新改善并让各个国家更紧密地靠近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关键政策,这体现在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对跨国发展银行及基金的参与等巨量货币承诺中。

达辉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张继达表示,“自从宣布了‘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政府开始更关注通过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去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开发。中国政府积极地为亚洲基础建设投资银行进行造势就是这个政策转变的极佳例子。”

创设亚洲基础建设投资银行(亚投行)的倡议在2013年首次被提出。2014年10月,中国政府与来自亚太地区超过20多个国家的代表正式启动亚投行的倡议。2014年11月,中国宣布新成立的丝路基金将会与亚投行共同推进“一带一路”计划。

“这两项战略都是从国家顶层设计出发,积极寻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国的对外基础设施投资战略实现从以前主要以企业单打独斗向国家顶层统一规划的转变,同时配合国家的外交战略、贸易政策和对外援助等,将对外基础设施投资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陈斌说。

随着决策者将最新的关注焦点放到了境内与全球的基建领域,中国投资者正对他们的号召做出回应,去构筑更光明的前路。

民间资本引入公共产品

在三月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国宣布用1.6万亿元人民币投入基建项目以促进经济增长。在之后的五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份涵盖1000多个PPP项目的清单,邀请民间投资者竞标。清单的总交易额超过1.97万亿美元,其中包括近30个省会、自治市的交通、资源管理以及公共设施项目。

Building the future-Cao Shan自2014年起,对于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就一直在增强。2014年后期国家宣布了首批PPP示范项目,其中30项交易投资总额达1800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水资源及环保项目。在9月公布的第二批示范项目令整个清单的项目数量提升近7倍,超过200个项目,达到6600亿元人民币——其中很多是主要的交通及设施项目。紧接着在9月底,财政部宣布已经和10个主要的国有银行创立近180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去支持PPP项目。

王卫东指出,相比外国投资者,目前国内投资者似乎更专注于参与境内市场。“有两个因素可以解释为什么外国投资者没有国内投资者对国内基建投资那么热情:首先是投资的性质,第二是国外投资者是非常成熟的投资者,因此在投资选择上非常谨慎。”

“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是近三年来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趋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高级合伙人曹珊说。“同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自从过去一年的监管变化将地方政府的传统融资渠道截断,地方政府就将PPP看作吸引民间投资的一种方式。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在今年一月生效,政府发债受到严格监管;地方政府允许在立法机关和中央机构的监管下出售债券。该法与相关的立法以及政府文件共同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以及他们与民间资本的关系带来了大量的变化。

该法紧随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张继达将《管理办法》称为今年最有影响力的立法之一。自4月25日生效之后,其就被认为是推进PPP项目的主要立法。“《管理办法》完全体现了中国政府将民间资本引入到基建投资中的决心,”张继达说。

Building the future-Helena Chen但是专家提醒这个法律框架还不算完整,而且一些立法和文件会与目前的立法相冲突。“目前对于如何为PPP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没有专门的法规,而且现行的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还不能满足PPP项目的需要,”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陈希佳说。

陈希佳领导品诚梅森团队为财政部撰写了《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该指南已作为政策文件在今年一月颁布。她提到了一个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诉讼,应该由人民法院受理。”

“但是财政部认为PPP合同是各方、政府以及投资者(或者项目公司)在平等基础上签署的合同。而且《PPP项目合同指南》规定,PPP合同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将PPP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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