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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商法名录报告为读者把脉中国法律市场的最新局势,多位中外法律专家剖析了各项重大议题为业界带来的挑战或机遇。作者:黄庭钰、李俊辰

调查的重点是:“业界最关注的热点有哪些?”我们得到的答案不一而足。萦绕于大部分中国律师和国际律师脑际的,绝不只是一两个重要问题。律师们有着各种各样的忧虑,同时也表达了不少乐观的看法,他们的回复涵盖广泛的执业领域。这些执业领域也都包含在主要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在华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之内

更加彻底的监管制度,意味着交易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也意味着律师们需要常常关注最新的法律动向。

对一些执业领域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却为另一些执业领域带来了正面的影响。

另外,中国律师事务所一直在努力实现开拓全球市场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

世界经济萎靡不振,中国经济也难独善其身。大家担心的问题中,最突出的便是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中国2012年第二季度的GDP增速是近10 年来首次低于8%,这不禁让法律市场开始担心未来的业务量是否会下降。

北京中心商务区:房地产市场过热对其他行业的法律服务也有影响,例如银行及金融业。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桑滨学说:“2008年前,律所涉及的外资到华投资业务年年上升,2008至2010年则是一个倒退,加上首次公开募股(IPO)势头减弱,律所这两方面的业务确实受到影响。”有些律所也表示,IPO 的进程拖慢甚至搁置了,导致律所的收费遭拖延甚至落空。

由于国务院严格控制房地产过热的政策,导致不少活跃在基建、房地产及并购领域的律师事务所也很受影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贺雷说:“房地产市场疲弱,对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法律服务有所影响,进而间接影响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

让律师担忧的不仅是市场的疲弱乏力。擅长基建业务的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霁虹认为,法规变化也使基建领域的律师工作变得更为艰难:“去年推出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从一定程度上削减了业主对招投标的掌控权利,扩大了承包商的权利,作为代表业主的律师,在合同设计和代理上,会碰上一定难度。”

“另外,民间投资建造后后转移模式即BT特许经营的成功机率比以往低了。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负债畸高和信用等级下降,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投资这种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项目时,对风险的控制比以往更严谨,导致律师谈判过程举步维艰。”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闵敏则谈到了该实施条例的积极意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细化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明确了防止虚假招标,规范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定的方法等。该条例对于解决目前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在观察其是否能得到完全的贯彻执行。”

困难时期也存在机遇。几乎所有受访的律所都表示,经济下行带出来的另一个热点业务是商事诉讼仲裁。投资双方的摩擦、无法完成的交易、重组并购、破产、债务占律所近年接受个案的比重持续上升。

很多律所这一两年都在增聘诉讼律师,甚至原本专职IPO的律师现在也转变方向去做诉讼。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乔文骏说:“诉讼过去几年占[中伦]上海分所收入10%,在引进了三位主要从事诉讼案件的合伙人后,希望把这方面的业务量增加至20%,甚至在五年后可以占到40%。”

民间投资的逐渐兴起也为各个律所提供了着力开发的新领域。胡光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许江晖表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律所不仅可能在业务量上受益于民间投资的增加,还可以藉此深入到更多的业务领域,如各种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领域、公用事业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

除了经济因素和由此导致的律所发展策略的变化之外,中国律师也面对着某些中国特有的问题。润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执行合伙人王亚东介绍说,现行很多规定导致律师取证困难,例如无权从银行取得有关被诉人财务情况的信息。“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执法环境,如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法委干预法院的决定。法院能否独立公平执法,比立什么法更为重要。律所在这方面会透过当地的律师协会来向官方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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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春笋般的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IP)和电子商务纠纷对许多律所来说是一块新出炉的大馅饼。“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年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共计163.3万件。估计到了2020年,年度的申请会达到1000万项,”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余刚介绍说。“这对任何到中国做生意的公司都存在着很高的专利风险。因此,专利的交易将会发展蓬勃。”余刚说。大型律所也在加入竞争,例如中伦就建立了自己的IP团队。

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合伙人苏剑飞说,虽然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律师们仍在期盼更行之有效的法规出台。“我们处理的电子商务侵权案件过去一年大幅增加,现在存在很多法律不到位的情况,多个政府部门也都在对这一方面起草相应的管理规范,”苏剑飞说,“比如一名客户去年就给了我们约1000宗打击淘宝网上销售假货的案子,但淘宝的设诉门槛很高,所以我们一般建议客户直接把淘宝作为共同侵权人一起起诉,这样的话可以让淘宝迅速移除侵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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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实施了30年的《商标法》正进行第三次修改。“本次修改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消费者的权益已经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所以,本次改法应该更多地着重给商标权人以保护。”铸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苍雨春介绍说。

立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冠斌说:“《商标法》的修改,把过往混淆的地方界定清楚后,争议可能会变少,所以对律师来讲不一定会增加很多业务,但总体来说是一个进步。”

根据中国法院的判决,苹果和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纠纷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苹果支付唯冠6000万美元。很多律师认为这意味着中国的商标案件及所涉的赔偿金额将大幅增加。但金阙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孟霆却表示:“判例令人不安。香港法院的判决已指出是唯冠违反协议,但现在[中国法院]新的判决,忽略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

电子商务行业正在兴起,但很多法规还不到位。
电子商务行业正在兴起,但很多法规还不到位。

中国律所拓展海外业务

今年5月,中伦律师事务所在伦敦开设了分所。与早在1993年登陆纽约并成为中国第一家走出国门的君合律师事务所相比,中伦这次的重点有所不同。

当时君合的立足点在于帮助外商到中国投资。中伦律所的乔文骏说:“中伦的英国分所当然欢迎外商到华投资,但重点是帮助中国客户……到欧洲投资,做当地的法律服务。而律所正在部署到北美设分所,主要的服务对象也是中国客户。因此,中伦的海外分所聘请的,必须是能在当地直接执业的律师,律所必须要彻底本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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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盈科律师事务所最近也在伦敦、纽约、华沙等地设立了分所。

中国律师事务所开始把目光投向海外。
中国律师事务所开始把目光投向海外。

即使尚未在海外设分所的律所,也对涉外的法律服务兴致盎然。共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姚毅指出,共和所正在探讨如何帮助中国客户熟悉外国的法规和惯例。

但是姚律师也提到:“过去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对海外投资的法规还不明确。比如各部委各自发出规章但难以互相配合。我们认为,要不就各部委放松一点让投资更灵活,要不就由国务院牵头出台这方面的法律,让律师有具体的法律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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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越来越多的国际律所将目光瞄准中国市场,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律所把目光投向了海外,因此中国律所必需对其发展策略作出调整。

润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执行合伙人王亚东解释说:“针对越来越多外国律所在中国市场上分一杯羹[的局面],中国律所开始探索出路,如金杜与澳洲万盛国际的合并就是一例。”

然而受限于国内的监管制度,中国律所跟国外律所合并难度很高,很多律师认为金杜只是单一个案,不会成为趋势。中国律所采取的其他国际化措施包括:跟外国律所缔结战略合作联盟,如环球跟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合作;加强涉外业务团队建设,即引入外国律师处理海外业务。

再把目光投回中国,随着地处北京、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日益白热化,其中一些律所开始转向其他城市开设办公室。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陶修明介绍说,君泽君过去一年就在南京、天津、广州和成都等城市设立了分所。“如广州就有一些很优秀的律师团队愿意加入我们,因此我们也立即决定在当地设点。”陶修明说。

资本市场监管更完善

最近修订的资本市场监管规定获得了业界好评。证监会颁布的新规定,使A股上市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贺擎宇说:“这是一个正面的发展。过往模糊的要求现在变得具体细致,当然这也加重了律师在上市过程、尽职调查的工作和责任。”

“证监会就打击上市公司内部交易和退市制度出台了很多规定,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市场化道路为主。”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利国补充说。

另外,证监会于6月19日发布了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原本,基金若向社会公众募集,成立的门槛会很高。修改后的第12条列出的第二种情况即业内所说的‘发起式基金’,意思是指如果现在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高管、员工也成为基金持有人,也就是把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绑在一起,设立的门槛就可以降低。”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科说。

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监管规定也处在调整阶段,相关律师需要跟上法规变动的脚步。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张平说:“国家发改委在2011年11月颁布的2864号文中要求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应该备案,一些省市也相继出台条例跟进这一政策。我们在协助客户设立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都会提醒他们新法规和政策以及该怎样遵守。”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卫锋也表示:“2864号文的出台虽然极大影响了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并进一步影响了国内金融信托产品和企业的融资渠道, 但有利于为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重树市场规则,有利于该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招股书的撰写方面,“目前,A股招股说明书的其中部分内容也有由券商聘请的券商律师协助撰写的,”瑛明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林忠说,“证监会也在鼓励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由擅长严谨语言和逻辑周密的律师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撰写招股书是国际惯例,招股书更具中立性。”

撰写招股书有助于律师能力的提升。“目前中国律师在行业研究、财务分析方面的专业能力还不够。因此律师参与招股书撰写的工作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建军说,“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精深化的要求将越高越细。”

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一些律师认为,中国对外国资本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限制总体上放宽了。例如,“在证监会最近提议放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市场的准入条件之后,QFII业务许可证的发放数量和QFII投资额度都大幅增加。”斌瀚律师事务所不久前设立的北京代表处合伙人兼首席代表Brian Beglin说道。

为严肃市场秩序,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法规会更严格。
为严肃市场秩序,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法规会更严格。

Mourant Ozannes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Paul Christopher认为,即将于上海登场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政策是近期另一项重要动态。Christopher说,QDLP政策“将为某些合资格的外国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打开机遇之门,这些外国基金可以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再用以投资海外市场。”

Beglin认为,中国这些举措的目的之一是“吸纳更多境外资本以支撑近来虚弱的中国经济,并缓解影响经济增长的流动性约束问题”。

但另一方面,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计划却在上海遭遇挫折。一封国家发改委发给上海发改委的复函,减少了QFLP试点计划对外国普通合伙人的吸引力。

“复函声明:除非人民币基金的所有资金都来自境内投资者,即常驻中国的本地投资者,否则该基金就应归类为‘外资’,其接受的监管政策将比‘中资’基金所接受的更为严厉。”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特别法律顾问黄婕说道。

在国家发改委发出这封复函之前,只要外国资金在QFLP基金中所占比重低于5%,则该QFLP基金仍将被视为“中资”,享受与“中资”基金一样的待遇。

跨境投资并购

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傅志耕指出在公司并购方面,2011年3月实施的“国家安全审查”对外国投资者在华并购业务影响深远。“现在外商到华投资要过三道关口,”他说,“一是去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主要鼓励的是环保和高科技行业;二是反垄断审查,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被否决一案;三是国家安全审查,对敏感和重要的行业如农业、国防、交通等有更严格的审查。”

中国对外国投资进行的反垄断审查采取与国外不同的标准。
中国对外国投资进行的反垄断审查采取与国外不同的标准。

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邓兆芳认为,商务部在一些反垄断合并审查案例中所采用的救济措施与美国和欧洲所采用的有所不同。“商务部在某些案例中附加了限制性条件,但换成是其他法域,同样的交易不需任何限制性条件便可获得批准;或者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与其他法域的不同;或者其附加的限制性条件是国际通用的反垄断措施中不曾见过的。”邓兆芳说。她提醒道,即使一桩交易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可以无条件获得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必须密切分析该交易在中国产生的影响、组织专门针对中国反垄断审查的论据并考虑到一系列可能遇到的商务部附加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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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擅长跨境交易的奋迅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鲍治的眼中,人民币国际化是近一年来的热点问题。“如2011年10月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开设试点让外资企业直接到中国设立人民币基金等。”鲍治说道。

李伟斌律师行驻深圳律师王威也指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5月发布了《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通知》,为境内企业赴港进行债券融资,以及人民币、港币的双向流动,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香港的特殊的地位和优势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王威指出,地处香港的律所要为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跨境人民币法律服务做好准备。

在境外交易方面,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亚洲公司业务部主管卢安霆(Anthony Root)认为,其香港业务在中国企业发起的并购交易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直以来,就中国公司来港进行IPO提供法律服务是其香港办公室最重要的业务,“不过现在,我们的并购业务能力显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公司进行的交易活动需要我们就香港并购法规提供意见。中国公司还在香港进行融资,我们也会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被中国吸引的巴西律所

随着中巴经贸关系的增强,中国市场正开始吸引越来越多巴西律师事务所的眼球。

“金砖四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增长迅速,其中以中国和巴西的经贸关系最为突出,这已经成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有力因素,”Lefosse律师事务所律师Geraldo Lefosse说道。Lefosse律所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在巴西的合作律所,总部设于圣保罗。

“对我们来说,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中国公司通过设立公司、合资企业或进行并购等方式在巴西作出的投资,是我们律所业务的主要推动力。”巴西DGCGT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José Ricardo dos Santos Luz Júnior说道。

同样来自巴西的Dias Carneiro经常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Dias Carneiro合伙人Rafael Dutra介绍说,由于该所的中巴交易业务不断增加,Dias Carneiro“已经设立了一个横跨多个领域的亚洲团队,负责每一笔涉及中国的交易。”

VIE架构近来受到了严格限制,举步维艰,从而使重组VIE架构成为了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关注的业务。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突然撤回IPO、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新东方进行调查等一系列事件,已使外国投资者越来越担心VIE架构带来的令人头痛的问题。

中国对能源和矿产资源的渴求,驱使律师事务所作出调整以适应中国企业的境外交易。
中国对能源和矿产资源的渴求,驱使律师事务所作出调整以适应中国企业的境外交易。

“因应这一变化,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更强有力的MJCC架构(multi-jurisdiction captive company),以满足离岸投资者和在岸企业的需要。”凯威莱德亚洲合伙人李大诚介绍说。李大诚的丰富经验使凯威莱德有能力积极从事将VIE转变为MJCC架构的业务。

由于中国对原材料的旺盛需求并未减退,能源和自然资源仍然是中国对外投资活动的重要领域。一些律师事务所采取了相应行动,例如其礼律师事务所最近吸纳了曾在英国石油-阿莫科公司和中石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能源业务专家刘晓冰,加强了该所能源法律业务的实力。

相比之下,某些国家或地区更能吸引能源投资者。Osler Hoskin & Harcourt律师事务所驻加拿大卡尔加里的合伙人Frank Turner介绍说,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以及加拿大放宽了对向亚洲地区出口该国能源产品的监管政策,都与Osler的业务发展息息相关。“在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经济交往中,中国公司收购油砂以外的能源资产的投资交易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开发非常规天然气和建设油气输送管道方面的投资。”Turner说道。

法规修订此起彼落

过去一两年间,中国在多个领域都有法规修订、新政策出台或改动,更新速度有加快之势。为此,律师必需紧密追踪这些变动,以求不落人后。

在银行和金融领域,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刘大力认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是近期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管理办法》于今年6月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刘大力介绍说,《管理办法》实际上是中国为完全实施巴塞尔协议III而推出的过渡办法。《管理办法》“从大的方面上接受了巴塞尔协议III的一些基本要求”,但是“同时结合中国自己的情况,实际上突出了中国自己的一些特别要求”。

刘大力认为《管理办法》将在以下两方面间接影响律师的业务:(1)提高了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迫使银行补充资本,增发新股,而这些都需要法律服务;(2)为了满足巴塞尔协议对不同层次资本的要求,中国的银行需要推出新的资本工具,设计新工具为律师提供了市场。

相关部门关注外国公司在中国造成的环境损害,预计将有大额赔偿。
相关部门关注外国公司在中国造成的环境损害,预计将有大额赔偿。

在仲裁领域,受访律师提到了贸仲仲裁规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仲裁规则已于今年5月1日生效。其礼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首席代表张逸伟介绍说,新仲裁规则的一项重大突破是,贸仲首次引入了合并仲裁的规定。“业界相信,合并仲裁的案件,仲裁过程可以更省时高效、节约成本。”

张逸伟认为,经修订的仲裁规则的另一个亮点是,“在仲裁各方对仲裁语言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仲裁语言不会像过去那样被默认为中文”。如果仲裁一方不是中国人,贸仲可视案件的具体情形选择最适用的语言进行仲裁。

正当大家对贸仲推出的新规则感到欢欣鼓舞时,贸仲内部却似乎传出了不和谐的声音。就在贸仲2012仲裁规则于5月1日生效之时,贸仲上海分会自行制订的仲裁规则亦于同日生效。贸仲于8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公告,声明“中止”对贸仲上海分会、贸仲华南分会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这导致了难题产生。目前很多事情都还很不明确……正是因为这些不确定因素,所以大家需要密切关注相关的问题,尤其是他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德汇律师事务所驻上海合伙人孔宏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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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霁虹介绍,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时的环境和安全法律的合规性问题。她说:“这类资源和能源项目比传统上的招投标、合同、融资、公司设立的服务要多元化。渤海漏油事件中所涉及至今已达12亿的赔偿及《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加入了公益诉讼制度,预计将来会发生大型的环境索偿案件,而法院有可能会支持高额的赔偿,所以环境和安全法律服务将会是律所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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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敬留意到传统海事海商律师业务近年来的变化。王敬说:“在制定合同时,所涉及的法规日趋复杂。我们开始开拓并购、中资走出去、商标侵权,商业诉讼等业务,以解决出入口航运量受经济不景气影响所处瓶颈的位置。”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需要再加些法规润滑剂。
中美贸易摩擦不断,需要再加些法规润滑剂。

在破产清算领域,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李凯认为,最高院于去年9月针对破产法颁布的“司法解释(一)”是近期对其业务影响最大的一项发展。“司法解释(一)”主要是针对立案条件作进一步的解释和明确。李凯介绍说,目前在实践中,由于破产案件工作量大、周期长,基层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存在犹豫为难情绪,使一些在律师看来已经符合条件的案件未能及时受理。“今年下半年或再往后,‘解释(一)’可能会用得越来越多,这样在破产案件的受理方面情况可能会比原来好一些。”李凯说。

税务领域也有颇大发展。国内客户群的迅速增加,以及适用于国内和离岸法域的法律日益复杂,是推动这一发展的主要原因。 “[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使资本交易税务风险不断加大。”华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主任刘天永说道。税务律师传统的客户是富豪,但新兴的中产阶层的客户也在增加,所涉及的除了税务,还有国外移民、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离岸法域的中国情结

毅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玉燕向《商法》介绍了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在去年分别对其公司法作出的修订。这些修订正适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

开曼群岛改进了其合并法规,允许开曼岛公司与外国公司之间进行合并。此外,开曼法域现在也已允许在该法域注册的上市公司根据相关上市规定对其股份进行转让。

离岸法域群起而上,协助从事境外交易的投资者。
离岸法域群起而上,协助从事境外交易的投资者。

百慕大群岛方面,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百慕大公司简化其管理和运营结构、增加了可用于并购交易的公司架构种类、在更大范围内豁免了转让上市证券必需出具书面文件的要求。

李玉燕认为,会有越来越多涉及中国和亚洲的交易利用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这两个法域的公司架构。与此同时,她也注意到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开始利用毛里求斯和塞舌尔这两个法域的离岸公司架构。

“我们注意到毛里求斯和塞舌尔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李玉燕说,“借助于这个协定网络,这两个法域成为了投资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南非等地的理想路径。”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管理合伙人Jonathan Culshaw介绍说,衡力斯于2011年启动了亚洲第一个离岸诉讼业务。“结果证明,这一业务非常受欢迎。”Culshaw说。

今夏,毅柏律所也将在香港设立一支团队,专门为亚洲客户提供离岸诉讼方面的法律服务。

同样是在香港,汇嘉开曼群岛律师事务所晋升Fraser Hern为合伙人,继续壮大其破产及企业重整业务,因为“过去九个月来,亚洲地区的公司重组业务大幅增加”,汇嘉开曼群岛律师事务所驻香港管理合伙人Andy Randall说道。

此外,Randall还介绍说:“我们的客户也十分关注目前世界上一些重要的监管法规,尤其关注美国施行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和欧盟推行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

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众表示他正在关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王维众说:“它是暂时被忽略了的法律,但在越来越多涉外合同和争议的情况下,将给中国律师提供法律依据。”

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姜表示,最近一起发生于中美之间的国际贸易纠纷引起了他的关注。6月,美国宣布在WTO赢得了有关中国商务部向美国的取向性硅钢片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案子。姜认为,受WTO的这次裁决影响,“商务部在今后的反倾销裁定中,在除了应诉方之外的其他企业的税率方面,可能需要做一些比较科学的考虑和判断,而不是有些偏向于国内产业的单方面做法。”

并非所有领域的法律、法规或政策都有重大修订和发展。即便如此,许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也意识到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以应付日益复杂的交易。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连艳指出,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但现行阶段“存在立法滞后,现有法律体系下没有参照规定等因素。因此,企业、金融机构为了防范交易风险,往往需要精通金融专业领域的律师参与,这为金融律师拓宽业务提供了好机会。”

全球经济的影响

那些在中国的国际律所又在考虑些什么问题呢?看起来,公司对内部法务团队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似乎也是激化律所间竞争的一个原因。“一些跨国公司正在壮大公司内部的法务部门,特别是针对基建和能源领域的并购交易而成立的法务部门。”巴西DGCGT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José Ricardo dos Santos Luz Júnior说道。他说,这样一来,这些跨国公司就不需要聘请外部律所就并购交易或起草合同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CMS,中国上海代表处执行合伙人邬丽福(Ulrike Glueck)也表示:“在中国的跨国公司正稳步进行自身法务团队的建设。目前的趋势是,外部律所主要负责为公司进行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而非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中的法律事务。”邬丽福认为,各律所若想保持竞争力,“就需要更关注其业务的专业化细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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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的增长乏力是令大型国际律所感到头痛的另一个问题。“欧洲、美国和中国等经济体的增速放缓或存在不确定因素,这也导致了交易活动的增长放慢。”贝内特琼斯律师事务所多伦多管理合伙人Stephen Bowman说道。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主管兼合伙人盛冕表示,阴霾满布的世界经济一方面导致一些律所关门大吉,而另一方面也促成了某些律所之间的合并或结盟。“这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客户越来越关注[法律服务]成本多少以及如何管理成本。”盛冕说。

普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管兼合伙人李德维(David Livdahl)也认为客户在选择律所时比以往更挑剔。“客户在选择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在决定选用其常用律所之前,客户会事先考虑一下常用律所以外的其他律所,”李德维说,“因此,一家律所若想成功,就需要有能力为客户带来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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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世界现今囊中羞涩,也使得中资银行在全球融资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大幅提升。“我们也做很多

一些律所关闭了,另一些律所则选择合并以增强竞争力。
一些律所关闭了,另一些律所则选择合并以增强竞争力。

中国银行对外融资的业务,这方面的步伐发展得非常快。”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吴东耀介绍说。

在华为等公司对外出口产品,以及中国承包商在国外竞投项目时,他们的一个亮点是“可以吸引到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中资银行提供相关的融资贷款。”吴东耀说。

中国海外融资贷款的交易结构也日益复杂,这增加了对高素质法律服务的需求。举例来说,吴东耀提到了工商银行为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提供15亿美元的融资贷款交易。年利达北京代表处参与了这笔交易,据吴东耀介绍,这笔交易的架构采用了中国之前从未使用过的孤立性特殊目的公司(Orphan SPV)。

不只是为了生存那么简单

由聘用、培训到晋升,律所间的人才竞争也在升级。海问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刘速指出:“大型律所之间也存在人才竞争的问题。因此,海问要维持业内的良好地位,也会给员工有竞争力的待遇。”兰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杨光表示:“除了专业技能,专业精神、表达能力、兴趣、性格等也是我们看重的。”好律师总是希望在好律所工作。“我们的一体化管理和专业部门设置,也是为了更加善用人才以配合多端的业务。”杨光说。

全球标准已成为很多律所的目标和对人才的要求。奋迅创始合伙人张羲淳说:“在做跨境交易时,大家所讲的律师专业指标是指在纽约和伦敦的指标,我们要提升和看齐的,也是这种高水平的指标。”

乔文骏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着乐观的看法:“目前全国执业律师人数是约22万,15年后有望达到50万,最大规模的中国所员工数可能达到8000人,而营业收入最高的或许可实现60亿元人民币。整个发展是乐观的。”

海问律所的刘速表示,海问建立至今已有20年。“同一时期设立的律师所,大部份在市场上已经找到自己的位置。同一代的合伙人都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现在他们考虑的已经不是生存的问题,而是律所的方向、内部的管理和改革、走不走出国门等等,这都是我们共同考虑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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