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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监管者已经开始探索如何利用技术帮助他们履行监管与监督职能。由此诞生了新的监管名词——“监管科技”(英文名为RegTech,是“监管”与“科技”两个英文单词的结合)和“监督科技”(英文名为SupTech,是“监督”与“科技”两个英文单词的结合),其中一个创新点体现在利用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的其中一个领域来加快和提高监管者对相关文件的审核,以此评估企业对披露要求的合规性。该项技术适用于广泛的文件类型,包括公司账簿、企业公告、招股说明书和金融产品披露文件。

“监管科技”是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而发展起来(有关“金融科技”和智能合约的探讨,详见《商法》第7辑第8期文章:《金融科技与智能合约》)。

本栏将探讨自然语言处理在企业信息披露方面可发挥的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法律和监管的影响,包括:(1)技术是否会改变监管者对企业信息披露语言和披露标准的解读;(2)监管者是否能够公开他们是如何利用技术来监督和审核企业信息披露;以及(3)如何保持适当的人工干预并确保整个过程的可信度。

“监管科技”及其优势。企业和监管者越来越多地以各种用途使用“监管科技”。在过去三年,监管者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使用“监管科技”的趋势更是明显。

“监管科技”带来诸多好处,比如,它让企业能够以更高效和经济的方式完成合规工作,让企业提交给金融机构董事会的信息质量更高,从而让管理更规范,它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监管科技”涵盖了多项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和数据分析。

近年来,企业和金融监管部门都积极拥抱“监管科技”,他们都纷纷推出各项倡议和试点项目,旨在将科技真正落地到监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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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葛安德
Andrew Godwin

葛安德以前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葛安德的著作《商法词汇:法律概念的翻译和诠释》重新汇编了其在本刊“商法词汇”专栏撰写的所有文章。该书由Vantage Asia出版。如欲订购,请即登录 law.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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