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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在华知识产权需要制定细致的策略,而外企却对此认识不足。李俊辰追踪最新的
法律动态,并探讨企业法务需掌握哪些法律武器,方能有力守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注重质量的新阶段,对优秀品牌和创新成果的保护显得日益迫切。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方面,中国近几个月来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在加强对侵权行为惩罚力度的同时,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系也在进一步完善。不过一些企业,尤其是境外企业,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缺乏足够的了解。负责知识产权的企业法务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及司法动态,同时需要完善内部的沟通和管理机制,方能有效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张怡留意到,国家最高领导层近几个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释放出了强烈的信号:2018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到要引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9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提到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在大方向明确的同时,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取得了不少具体的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通过了《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程芳表示,这一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管辖、申请、审查、担保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规定,不仅完善、统一了行为保全规定,而且显著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一直存在受到侵害后难以弥补损失的问题,”程芳说。

“即便权利人最终胜诉,其仍然可能因侵权行为而丧失市场竞争优势。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观念逐渐从事后救济转变为事先预防,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即为权利人事先预防的重要举措。”

中国国务院在2018年12月5日审议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并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送审的专利法草案亮点颇多,针对实践中突出的专利‘顽疾’提出了修改举措,切实加强了专利保护水平,”程芳说,“例如,针对举证难的问题,草案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有利于减少专利权人因为举证难而无法获得合理赔偿的情形。”

程芳 Helen Cheng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上海

“针对赔偿低的问题,草案加大了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增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也将法定赔偿的上限从1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显著加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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