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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科技与法”特别系列报道的第一部分探讨了金融科技在亚太区的整体发展情况,龙思聪在本期文章中关注金融技术在亚太各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以及哪些市场正处于领先地位

了亚太区,世界上恐怕再没有其他地区在金融科技及其他先进技术领域的发展有如此巨大的地域差异。亚太区有世界上最先进的一些金融经济体,也有在技术方面较为落后的地区。

不过整体状况是令人鼓舞的。如果我们关注亚洲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司法辖区,就会发现有哪些市场正积极面对前沿技术带来的法律和监管挑战,有哪些市场正在努力追赶。

在过去的两年间,中国大陆成为了全球金融科技版图上的重量级区域。毕马威评选了将在未来四年兴起的除硅谷之外的科技创新中心,其中上海和北京分列第一位和第三位;蚂蚁金服(排名第一)、趣店(第二)、陆金所(第三)、众安保险(第五)等中国企业占据了2016年全球金融科技公司排名的前几把交椅。

“我们相信,在中国的电子资产交易、零售银行、证券结算、供应链金融等领域,金融科技的发展在未来的三到五年会取得重大进展,”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姚伟琪说。

过去的一年见证了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在境内外积极进行各类交易,包括一些大型交易,例如:蚂蚁金服于2016年4月完成了B轮融资,共募集资金45亿美元;京东金融于2016年1月吸纳了10亿美元的投资。在2016年10月对泰国公司Ascend Money进行投资后,马云麾下的蚂蚁金服又在2017年2月投资了菲律宾公司Mynt。

基于社交网络或电商平台,上述公司大多关注手机支付、借贷等业务。“中国有世界上规模最大、发展程度最高的电商市场,深入发掘其庞大的客户基础可以推动在线支付的发展,尤其是在中国超过一半的电商销售中已获使用的手机支付,”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顾问王胜表示。

Wang Shengzge, Counsel, Hogan Lovells

据《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移动支付金额在2016增加了两倍,达到38万亿人民币(55000亿美元),这个数额约比美国市场多出了50倍,并且这一差距预计还会进一步拉大。

保险科技(insurtech)是另一个在中国快速发展的领域。“保险科技的出现,有助于传统保险行业与其客户之间建立新的联系,新的信任,并利用新的方法预测客户可能蒙受的损失并为相关风险承保,”王胜说。

至于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市场上信心与畏难情绪并存。“就中国而言,与区块链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世泽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孙铭说。孙铭团队参与过不少区块链相关交易,包括矩真金融募得2300万美元的A轮融资,这是中国区块链领域迄今的最大一笔融资。

“虽然中国政府明确鼓励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业务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中国还没有针对区块链作任何专门的立法,”孙铭说。

Roland Sun, Partner, Broad & Bright

2013年及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出通知,禁止银行及支付公司从事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在2017年设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并成功测试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

不过,在耀眼的光环之下,还是不能忽视频频被媒体报道的中国P2P借贷欺诈问题。例如,e租宝就曾利用庞氏骗局手法,从投资者手中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这一事件在2016初被曝光。

包括P2P借贷在内的网络金融自2015年开始受监管的程度越来越高,各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被业界视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香港)法务副总裁李宜坤提到了监管中的两个挑战:一是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二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性减弱。

此外,“尽管目前的监管政策已经将涉及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等业态进行了规范,但涉及金融科技领域中的金融大数据、虚拟货币、智能投顾、互联网征信等领域的监管政策并不健全,”李宜坤表示。

在过去的一两年时间里,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一些与金融科技相关的规定,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Sofia Yao, Partner, Dentons

姚伟琪表示,这些法律法规显示出监管机构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及应用的同时,也十分关注金融稳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而言,虽然中国监管机构针对金融科技还没有做出系统的监管安排,但他们对金融科技持积极的看法并支持其发展,”她说。

除了中国大陆之外,金融科技也在其他亚太地区市场迅猛发展。

香港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中国香港的金融科技使用率最高,达29.1%,其次是美国(16.5%)、新加坡(14.7%)、英国(14.3%)和澳大利亚(13%)。

Joyce Chan, Partner, Clyde & Co“考虑到金融市场在香港的重要地位以及香港的全球声誉、机构网络、人才储备和现有的法律框架,香港堪称发展金融科技的天然良港,”其礼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陈诗豪表示。“与中国大陆的联系也使香港能很好地赶上金融科技的潮流,因为全球估值最高的四家金融科技公司中有一些就来自中国,例如支付宝和腾讯。”

香港政府和私营企业都欢迎金融科技的发展。2016年3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了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香港也是亚洲首批推出监管沙盒机制的城市之一。不过,新加坡的监管沙盒可适用于任何金融科技创业公司;相比之下,香港的监管沙盒机制只适用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认可的机构,这些机构已在金管局的监管之下。

Mark Jephcott, Partner, Herbert Smith Freehills“与其他司法辖区相比,在香港的金融科技创业公司与现有金融机构相结合的需要更为迫切,因为这仍是其使用监管沙盒的最为直接的途径,”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Mark Jephcott表示。

就金融科技的监管而言,香港已有与其相关的规定。“在《刑事罪行条例》及《电讯条例》下的一些款项是有关黑客入侵及未经授权进入某些特定系统的。还有一些法律和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和其他受监管的机构,规定他们应该怎么做来保护他们的数据,无论是个人数据还是从网络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保护的其他数据,”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Anna Gamvros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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