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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中国的外贸状况描述为复杂、严峻。随着贸易摩擦的增加以及保护主义的抬头,中国出口商面临很大不确定性,不应盲目乐观。

Vanessa Ip 报道

国正经历与世界各地贸易伙伴之间的摩擦高发期。根据商务部的数据,在今年的前八个月,共有20个国家(地区)发起了对中国出口产品的85项贸易调查,涉案总额达103亿美元,涉案金额同比增加94%。

在过去一年中,美国按照其《关税法》第337条发起了对中国产品的15项调查,并且和欧盟一起指控中国的过剩钢产充斥市场,压低全球价格。

雪上加霜的是,关于在12月份,也就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第15年之际,中国是否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欧盟和美国都未作任何表示。

在发生摩擦的期间,中国外贸呈负增长态势。根据商务部引用的海关统计数据,2016年1月至8月,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为人民币15.4万亿元(2.28万亿美元),同比下降1.8%。其中出口总额为8.8万亿元,同比下降1%。在1月至8月期间,虽然一般贸易出口实现了1.3%的微弱增长,但是加工贸易的出口却下降了6.8%。

根据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数据,2015年美国、香港、日本、韩国、德国、越南、英国、荷兰、印度和新加坡是中国的十大出口市场。中国对欧洲的出口保持在稳定水平,本年度增长了近3%,但对美国的出口却下滑了约6%。

在9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代表表示,目前中国还不是松懈的时候,不能对中国外贸的前景盲目乐观:“……面临的困难不是短期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还在增多,外贸下行压力还是很大,今年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而这一切对于中国出口商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贸易长城

为保护本地工业、维护正当竞争而制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与美国和欧洲交易的中国出口商面临的最大的国际贸易壁垒。

欧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杨大明表示,从宏观上来说,出口商(无论中国或外国)感到的最大压力和威胁是进口国施加的意外或不合理的关税。“对世贸组织成员而言,这些威胁本应降到最低水平,”他说。“但是一些例外情况是存在的。例如,在调查显示相关产品以低于公平市价的价格进入市场时,出口商可能会被征收反倾销税。”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和实施频率都应当较低,但是在实践中此类措施却呈日益增多的趋势——近期的一项措施涉及出口到欧盟的某些中国钢产品——而这可能会令中国出口商感到头疼。虽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质疑这种措施,证明其不具有正当性,但是这一过程通常需要耗费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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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符欣认为,针对中国出口商实施的某些贸易补救措施调查是不公平、不恰当的。“中国出口商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处理此类调查,即使他们从事的是正当贸易活动,”他说。“最后,进口国对中国出口商施加了相当高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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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欣表示,对于中国出口企业来说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当欧盟确定对中国的反倾销税率的时候,往往是根据比中国更发达的第三国的数据来计算,而这类第三国的生产成本要高于中国。“最后,中国出口企业总是被征收很高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人无法对欧盟出口更多钢材,”他说。“这种方法很不公平。而在美国的情况更糟。中国出口商若想得到适用于个体的较低反倾销税率,必须通过单独税率申请[SRA]测试,否则将适用最高税率,即国家税率。”

“如果出口商得到这种税率,意味着他基本丧失了将产品出口到美国的机会。在2013年,美国对中国国有企业实施了一项新政策。如果出口商是国有企业,得到分别税率待遇的可能性将很小,基本只能适用最高的国家税率。”

“在中国,贸易补救措施涉及的各种钢产品中,约90%来自五到十家国有企业,意味着这些产品几乎全部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符欣表示中国出口企业因此很难去保持对美国和欧盟贸易伙伴的信心。

考虑到目前的政治气候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民族主义言论,贸易保护主义成为中国出口商面临的另一大壁垒。“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中国应当在第十五年结束时获得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是美国人正在抵制这种情况,”安睿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合伙人James Robinson说。“我认为民族主义压力意味着这种强烈抵制将继续存在。这种保护主义的影响可能使欧盟和美国对贸易协定的兴趣减弱。争议可能会增加,特别是,可能会出现激烈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争议。”

符欣谈到,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在2016年底所有缔约国家必须修改反倾销立法,在计算适用于中国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时应用市场经济计算方法。但是他认为欧盟将继续给予中国出口商“略有差别的”待遇。“我个人的观点是,如果中国想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必须向世贸组织争议专家组提起针对美国和欧盟等国家的争议案件。”

近期美国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可能会让我们对这些争议在国际竞技场上的结果有所了解。在该判决涉及的多项民事诉讼中,中国制造企业被指控合谋固定向美国出口的维生素C的价格。今年9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原审法院对原告获赔1.47亿美元的判决,指示原法院驳回原告诉求且原告不能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

被告主张他们是按照中国政府的考量固定价格的。在其报道此案的新闻稿中,达维律师事务所表示法院的裁决对美国联邦法院在涉及外国政府行为事项中的管辖权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作为反垄断律师,我们认为第二巡回法院撤销地方法院判决的决定是正确的;原法院违背中国政府在诉讼陈辩书中表达的立场以及美国贸易代表在世贸组织中表达的立场,”达维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顾问、联邦贸易委员会前总法务顾问Michael Sohn说。维C案的核心是反垄断执法和国际贸易政策之间的重要联系。中美贸易关系取决于双方作为主权国家的相互尊重,并且从传统上来说,贸易关系问题应由行政机关管辖,并不在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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