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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关系欣欣向荣、渐入佳境。陈凤霞为您深入考察中国在非洲的投资热点

直以来,这是不太稳固但却充满希望的联姻。中国和非洲远隔重洋,两地文化千差万别。提到非洲,人们不免想到互相冲突的法律体系、腐败问题和时常导致危险后果的社会矛盾。但中国始终对这片大陆情有独钟

如果有人怀疑中国对于发展中非关系的真诚,那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12年7月作出的向非洲国家提供200亿美元贷款以重点发展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和中小企业的承诺应足以打消这些疑虑。根据联合国《201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非双边贸易额在2011年达到1663亿美元,范围覆盖非洲50个国家。南非标准银行预测这一数额在2012年将突破2000亿美元。

燃起中国对非洲投资热情的要素有三:非洲作为繁荣的市场可以消化中国过剩的制造业产能(根据标准银行的估算,2012年非洲18%的进口商品来源于中国);非洲丰富的资源可以满足中国持续发展的经济对能源的渴求;而中国通过多年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积累的深厚经验,在非洲眼中也如同久旱逢甘霖。就非洲而言,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非洲国家发展迅猛,GDP最近十年的平均增长率超过5%。非洲历经动荡的国家需要依靠持续投资来促进基础设施的发展,并借以建立稳定和开放的经济环境。

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肖瑞夫(Shourav Lahiri)专长于为国有企业提供能源和基建项目的法律咨询,拥有在非洲十个国家的工作经验。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作为上海建工集团子公司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在2012年4月收购拥有厄立特里亚矿山的澳大利亚采矿公司Chalice的股权提供法律服务。品诚梅森还作为法律顾问,帮助中国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在英国合资设立中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China Africa Resources)并在伦敦另类投资市场上市。之后该所协助中非资源(由中国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持有主要股权)收购纳米比亚的Berg Aukus矿山。

肖瑞夫评论说,中国对非洲的投资活动仍然主要来自于能源领域的国有企业,如矿产、石油天然气和建筑。金融领域的活动数量有限。“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密切相关,自然资源依靠与政府之间的协议而获得,这两个领域有着更加可靠的资金来源,包括外部机构投资[如世界银行或非洲开发银行]或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投资,因此项目参与方的营利不依赖于市场。中国公司还投资收购可在其他国家股市上市的采矿公司的少数股权,”他指出。

肖瑞夫介绍说,中国对非洲投资有增无减。“通过波澜壮阔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在土木工程、设备、电力和工艺基础设施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从一定程度上说,中国面临着产能过剩,需要寻找一个市场来消化多余的产能,而非洲就是一个绝佳的选择。非洲也是中国技术(尤其是电力技术)国际化的绝佳“试验田”。而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技术也将日渐渗入发达国家市场。”

世易时移。肖瑞夫认为,如今的中国公司拥有优秀的项目团队。“在技术层面上,中国公司的项目能力这些年来大有改善,工作质量堪称高水准。但从商业角度而言,中国公司对待合同不像外国交易方那样细致,这是中国公司的‘短板’之一。”他认为,交易对手的期望值也是一个问题,“许多国家期望中国承包商也能协助筹集项目资金。此外,当地社会对中国人的接纳度也是中国公司在非洲部分地区面临的一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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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为即将涌现的投资非洲热潮全力扫清道路。今年九月,非洲法律事务中心成立仪式暨非洲投资法律风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对投资非洲兴趣浓厚,但同时又疑虑重重。正如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约翰内斯堡办公室执行合伙人Steve Raney所述,“对陌生地区进行投资的挑战在于要了解当地的法律及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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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各国的法律体系羽翼未丰,发展进程有快有慢,要做到了解当地法律可谓知易行难。有例为证否?英国安睿律师事务所非洲业务部负责人Boris Martor分析说:“目前,莫桑比克、几内亚、马里及其他一些非洲国家的采矿业法规存在现代化和变革的趋势。”例如,莫桑比克的变革包括,缩短勘探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对依据本国法律设立的公司之间买卖许可证以及与外国公司进行境外交易出台新税。

另一方面,刚果(金)在今年九月采用OHAD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的泛非洲商法体系。根据Emery Mukendi Wafwana & Associés律师事务所网站介绍,遵守OHADA体系将使刚果(金)的商业法律框架在以下方面出现重大变化:会计、追收程序和强制执行措施;破产和集体诉讼程序;含抵押合同在内的担保;货物陆路运输;以及仲裁法。

对于非洲许多国家而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而南非等国由于投资环境稳定并可作为进一步投资其他地区的跳板,因此是中国投资者心目中的宝地。南非也在力争成为非洲项目的仲裁中心。

南非国库委员会2012年预算审查列出43个重要的基建项目,项目总价值达3.2万亿南非兰特(约合3750亿美元)。中国公司如海信、中兴通讯、浙江吉利、中国移动、华为和Sinoprima/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活跃的投资者。据报道,于2007年收购南非标准银行20%股权的中国工商银行在2012年12月开始洽购前者的控股权。中国近期的投资项目包括金川集团以13亿美元收购普通金属公司Metorex、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20亿兰特(约合2.32亿美元)收购Shanduka Group 的25%股权,以及一汽集团斥资6亿兰特在库哈工业开发区建设汽车和卡车组装厂。

“对外国投资者而言,南非投资环境总体乐观,”Werksman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Lex Africa主席Pieter Steyn指出。Lex Africa是非洲30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行业联盟。Steyn认为稳定的政治体制、崇尚法治以及先进的银行和金融系统是南非受投资者追捧的原因所在。南非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引入了“地区总部公司”税制,以鼓励外国投资者在该国设立公司总部。同时,南非还实行制造业和出口激励措施,并设有出口加工区。南非议会正在审议旨在通过创建经济特区促进特定行业和地区商业发展的法案。

Edward Nathan Sonnenbergs (ENS)律师事务所中国企业服务部部长兼中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黎庆强提醒拟在南非开展业务的投资者注意那些受高度管制的行业,尤其是采矿业。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南非有着极其独立的媒体和司法机构,还有一个高调且警觉的在野党。南非的律师、咨询、金融和银行等私营行业达到了第一世界的先进水平,但遗憾的是它的公共部门却仍处于第三世界的层次,”黎庆强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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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指出了在诸如黑人经济振兴政策、以工会为首的积极捍卫自身权益的劳动人口、外汇管制、严格的劳工法律、作风强硬的南非税务局以及严格的工作许可证制度等方面,中国投资者可能会面临的具体挑战。

他介绍说,南非的经纪人可能宣称与南非部委领导和政府要员有着内线联系,他建议与这些人士交往的中国投资者应当寻求妥善的法律意见,因为其中往往涉及一些非法勾当。

除有关采矿、建筑、税务、知识产权法及竞争法的监管问题之外,中国投资者还可能遭遇工作许可证、腐败和好处费之类的行政障碍,Nortons Inc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nthony Norton指出。

Pieter补充说,此类挑战包括“确保实施适当的尽职调查(就买方法律顾问而言)、协助客户了解尽职调查所发现问题的风险,以及(如果存在重大问题)确保在合同中列入相应的补偿或其他适当保护,以及顺利处理监管审批事项,比如竞争法并购控制审批和外汇管制”。

对于中国投资者,“预先获得良好的法律意见是关键一着,因为未雨绸缪总好过亡羊补牢,”Pieter建议说。不过ENS中国企业服务部的黎庆强律师认为,一些中国国有企业常常只重视交易本身,而忽视法律意见。“一般而言,大型国有企业认为法律咨询服务不会创造增值,而只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这会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他指出。其他判断性错误包括接受报价最低的律所作为法律顾问,以及某些国企认为如果拟议交易未能达成就无需支付律师费(即便双方没有这样的约定)。“遗憾的是,中国国有企业名声欠佳,如果交易失利会在律师费上赖帐,即便双方并未约定律所是基于风险行事。”

非洲某铁路。发展中国家渴求中国在基建领域的技术知识。
非洲某铁路。发展中国家渴求中国在基建领域的技术知识。

安哥拉的民主政权欢迎外商前来投资,不过在石油、黄金和钻石开采领域设有具体的法律规定。FBL Advogados律师事务所卢旺达办公室的Vanessa Santos Ferreira介绍说,安哥拉政府最近批准了《私人投资法》(第20/11号法律),对开发区和下列特定行业提供税务优惠:农业、家畜、制造业、基建、电信、信息技术、渔业、能源、水利、房地产、医疗、教育、接待及旅游业。安哥拉按税务优惠程度划分为A区、B区和C区。A区最为发达,税务优惠程度最低,而C区最不发达,但税务优惠程度最高。

“中国投资主要集中于安哥拉政府的国家重建计划范围内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电信和农业综合产业,其中包括卢旺达铁路重建项目和全国公路改造项目。”中国投资者近期也涉足了零售、制造业和轻工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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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的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应在安哥拉国家私人投资署办理登记,安哥拉《私人投资法》对私人投资作出了界定。据Lex Africa介绍,安哥拉实行“安哥拉本地化”政策,对安哥拉本国商人给予优惠待遇,并规定公司雇员中本地雇员与外籍雇员之比不得低于七比三。

Raposo Bernardo律师事务所里斯本办公室合伙人兼公司和并购业务部联席主管Joana Andrade Correia分析说,安哥拉及其他非洲国家存在的法律和监管挑战主要根源于陈腐的现行官僚体制,而在某些情况下,效率低下的立法程序“也可能导致一些现行法律条文与社会发展相脱节,从而不符合这些国家的现实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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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向打造非洲仲裁平台的目标迈进坚实一步

12月10日至11日,大约350名代表出席了为庆祝伦敦国际仲裁院-毛里求斯国际仲裁中心成立而举行的国际仲裁会议。该中心由伦敦国际仲裁院与毛里求斯政府合作建立。

担纲主题演讲人的联合国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事务的副秘书长Patricia O’Brien为此次会议设定基调,称会议“彰显了毛里求斯致力于构建可靠、持久的国际仲裁平台的决心”。

会议传递的核心信息是,法律体系集普通法和大陆法于一体的毛里求斯是有效、中立和安全的国际仲裁地。毛里求斯总理Navinchandra Ramgoolam为会议致开幕词。他说:“如同新加坡之于东南亚,瑞士之于欧洲,毛里求斯是非洲的典型代表,而同时又以独特的姿态向全世界开放……毛里求斯拥有成为国际争端解决中心的必要基础设施。”

被演讲嘉宾称为促成此次会议之“推手”的伦敦大律师Salim Moollan向《商法》杂志表示,毛里求斯发展国际仲裁平台的项目绝非商业性质。“它关乎整个非洲地区的能力构建,旨在努力稳步建立我们自行处理争端的能力。”Moollan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和调解工作组主席。

会议传达的信息和毛里求斯的宏伟目标在与会代表中引起了共鸣。“此类会议是了解优秀仲裁人士及其能力的绝佳平台,”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南锦林指出,并补充说,其实有“不少资深的国际仲裁员,但他们却找不到市场”。

“毛里求斯位于亚洲和非洲的交汇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从这个意义上说,毛里求斯可以同时服务于这两大市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Diane Desierto分析说。“毛里求斯法律体系融合了普通法和大陆法,对于许多不愿意选择在普通法国家进行仲裁的亚洲公司而言有巨大的优势。”

“我们一般以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法庭作为仲裁地……如今可以另有选择实乃一大幸事,”欧华律师事务所旗下Ishengoma Karume Masha & Magai律师事务所坦桑尼亚办公室合伙人Fatma Karume表示。

毛里求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杨钦俊在闭幕词中表示,司法机构将发挥“推动国际仲裁”的作用。

为吸引国际仲裁业务,毛里求斯一直在稳步铺平道路。以《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的2008年《毛里求斯国际仲裁法》于2009年1月开始施行。

根据这部法律,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有权在仲裁程序中委任仲裁员及采取其他行动。

2009年4月,毛里求斯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签署东道国协定。2010年9月,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在毛里求斯开设了其在海牙之外的首个办事处。该办事处负责协助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履行《毛里求斯国际仲裁法》所赋予的职责,并促进国际争端在该地区得以和平解决。2010年,毛里求斯举行了该国历史上首次国际仲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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