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两大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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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近期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采取了两大重要举措。首先,中国开始实施与加拿大和芬兰签署的社会保障协定。其次,中国发布方案,计划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虽然中国与加拿大和芬兰分别于2015年和2014年签署了《社会保障协定》,但是中国直到2017年1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中加社会保障协定,并于2017年2月1日起实施中芬社会保障协定。

iStock-528568816根据社会保障协定,受雇于加拿大或者芬兰的雇主但是被派往中国工作的雇员可以被免除缴纳中国的相关社会保险费。加拿大派遣人员可以免除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芬兰派遣人员可以免除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上述免除的所有社会保险费同样适用于中国在加拿大和芬兰工作的派遣人员。

不过,两个社会保障协定均明确规定了有关免除不是自动适用的。如果派遣员工无法提供已经在母国参保的证明,派遣员工则需要在工作所在国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将会在12个指定的城市进行试点。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等重要一线城市不在试点城市名单中。

试点方案会在七月前开始启动,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如果政府认为试点方案成功,则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如果推广至全国,则现行的《社会保险法》需要进行修改。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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