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问题仍有待舒解

0
1084
中美贸易问题仍有待舒解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零零九年1029日,距离美国总统奥巴马首次访华还有三周,中美两国在杭州举行的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就一系列贸易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中国方面不但宣布解除因2009年初爆发的猪流感疫情而实施的限制进口美国猪肉的禁令,而且同意放弃在风力发电设备投标项目中对设备“本地成份”的要求,并且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要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一视同仁,给予国民待遇。参与此次联委会的美国贸易代表称,中国将在2010年之前提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出价清单。

美国方面,则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工作小组商讨授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中国一直在寻求美国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因为这将使美国难以再轻易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调查。

尽管在杭州举行的中美商贸联委会取得了一些成果,两国的贸易摩擦仍然是奥巴马11月中国之行的重要议题,特别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一再重申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较早前,奥巴马于今年9月份签署命令,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在原有4%的关税基础上,加征高达35%的惩罚性关税。

奥巴马的这一决定是源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起的调查申请,目的是为了保护据称因进口中国廉价产品而遭受损害的美国轮胎行业的工人。

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的这一特别关税,是基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中特别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条款。据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负责贸易政策和WTO事务的官员)王磊介绍,“轮胎特保措施”一案与常见的反倾销调查不同。他说:“很遗憾,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在我看来是被迫接受了其他成员国提出的保留条件,即,其他成员国可以专门针对来自中国的出口商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

由于特保措施关税的征收,中国轮胎生产企业的出口成本上涨,他们也因此被迫退出了美国市场。

据王律师指出,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已经有多起针对中国的特别保障调查被提起。但是在美国的特保措施调查程序中,征收特保措施关税的命令需要由美国总统签署,而美国在“轮胎”案之前的其他案件还从未成功地走到这一步。王律师认为:“这次的轮胎案开创了一个先例。奥巴马政府批准对进口的中国轮胎征收特保措施关税,在我看来,这一决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轮胎”案中的特保措施关税将一直征收到2012年年底,除非这一争端能在2012年前得到解决(此案已被诉诸WTO)。对中国轮胎工业来说,利好消息是无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最终结论如何,针对中国的特保措施条款都将在2013年后正式失效。王律师最后补充说:“针对中国的特保措施条款是一项过渡性规定,不可能再对其进行重新协商或延长执行期限。”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