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蓬外商直接投资鼓励措施

作者: Jean-Pierre Bozec,Project Lawyers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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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政府致力于继续吸引外商直接投资。2012年7月,加蓬总统Ali Bongo Ondimba颁布了《新兴加蓬战略计划》(PSGE),这是一份宏伟的蓝图,旨在通过多样化发展使加蓬摆脱对能源出口的依赖并使加蓬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力求于2025年将该国建成新兴经济体。计划提出要加大公共和私人投资,加速基础设施现代化,并改善人力资本。政府明白外商直接投资将有助于其实现发展目标。

JEAN-PIERRE BOZEC Project Lawyers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和创始人 Managing Partner and Founder Project 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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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蓬政府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公共投资管理,提高基建透明度。政府优先发展的行业包括交通、住房、公共设施、旅游、能源、教育、医疗、港口和其他大型基建项目,其中部分已经完工。然而,由于过去三年经济困难,国家不得不减少投资。因此,现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需求更大,投资加蓬的中国投资者在这一块获利明显。中国在2017年成为加蓬的首个商业合作伙伴。

遵守国际投资框架。加蓬1998年的投资宪章符合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的投资条例,为在加蓬经营的外国公司提供和本国公司同等的权利。若无由独立第三方确定的适当补偿,企业不会被征用或国有化。

投资宪章旨在鼓励和带动加蓬的生产性投资。它不仅印证了加蓬遵守有关外国投资的国际条约,还为投资者增加了一般性权利,例如公司自主经营权及财产权,建立在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授权之上的商法透明度,社会法制透明度,司法独立,本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非歧视待遇,本地货币的自由兑换,根据CEMAC外汇管理条例的利润自由转移和按照国际标准征税的税制。

加蓬政府最近缔结了若干PPP项目,继续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愿意积极履行自身义务,但也期望投资者越来越具有透明度并履行它们的义务。

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受到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根据近期发布的公告,中国的几家建设公司成功获得了加蓬政府授权,建设几个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其他关于国家项目和融资的讨论正在进行,因为当地的需求仍然很大。

加蓬是OHADA成员国,该组织颁布统一的现代通用商法、仲裁法、会计法、执法程序法、破产法、商业公司法、合作社法、担保物权法和陆路货物运输法,且设立了共同仲裁法院。

在加蓬的外国投资也受本国法律管辖。虽然外商通常可以享有与本国人相似的权利,包括购买土地,但加蓬法律可能对本国人参与某些特定的行业(如石油和采矿等)有特殊要求。

对某些行业和项目的工业促进和激励措施。PSGE要求政府开展传统石油业以外的各行业项目。石油天然气、矿业、林业、PPP、公有住房、农业和旅游等特定行业均有特殊的投资法规和条例,以特定的海关和税收激励措施鼓励投资。

根据2018年《财政法》,在获得特定的加蓬投资委员会批准后,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其他类型的项目均可以临时豁免标准税率为18%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净利润30%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股息分配预扣税:(1)项目投资额最低为1,000万非洲金融共同体(CFA)法郎(约15,250,000欧元);(2)至少为加蓬人创造100个新就业岗位;(3)需在加蓬注册公司;(4)不享受其他加蓬法律法规的激励措施。

由奥兰国际在利伯维尔港外的恩科郊区建立和运营的经济特区与免税区类似,有法律、税务和海关等优惠政策措施,旨在吸引发展木材以及其他行业如农业、重工业、矿业转型等出口的投资。该经济特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在近期扩张了版图。另一个类似的经济特区正在让蒂尔港建设,将用于出口和石化有关的活动。

经常账户国际交易外汇自由兑换。加蓬是CEMAC和中部非洲国家银行(BEAC)的成员国。这些组织的其他成员国有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刚果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和乍得。

CFA法郎可以兑换欧元,并与其挂钩。在获得经济部长授权的前提下,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以CFA法郎、美元或欧元在当地开立银行账户。货币兑换不存在困难,主要商业银行均提供此服务。

除了需对某些交易作出某些声明或获得某些授权外(如直接投资申报;在CEMAC以外的借款需获授权;证券交易、黄金交易等),对与投资有关的资金的外汇兑换或转移,包括投资本金、收益、利润等资金的汇入和汇出,均无法律限制。

Jean-Pierre Bozec是加蓬独立律师事务所Project Lawyers的管理合伙人和创始人,在北非、西非和中非大部地区均有着丰富的项目和项目融资经验。联系方式为电话+241 07 51 48 26,以及电邮jpbozec@project-lawyers.com / jpbozec@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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