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调解中心:案源增长及程序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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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是一个以事实和责任为基础,并结合道德和法律规范说服当事人的过程,而非一味强调‘妥协’与‘谦让’的过程”,这是对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北仲调解中心“)调解服务最为贴切的脚注。在2014年,北仲调解中心为118件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卓有成效的调解服务。

这些案件涉及涉金融、地产、知识产权等17类纠纷类型,调解中心顺利在95个案件中促成了当事人的合意,妥善地解决了争议。相较于往年年均不超过10件案件数量,2014年的调解案件数量取得了重大突破,北仲调解中心初步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知。

DD2北仲调解中心强调调解的专业化,拥有一支有争议解决经验的专家调解员人才库,并依托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平台对大量商业仲裁实例进行了充分论证,形成了一套符合商事争议解决规律的调解程序。这样的专家团队和调解程序共同奠定了北仲调解的基石,使北仲调解中心的调解服务能够切实为当事人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促使当事人正视客观事件的性质和后果,协助当事人找到合乎道理且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这样的专业化在一则调解成功的金融私募案件中就有所表现。这个案件体现了调解员安排调解程序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为了确认客观情况,调解员指派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收集信息。

这个特别的程序安排的效果是,调解员利用自身经验,让有限合伙投资者知悉实际风险,并帮助各方达成谅解。通过这样的调解,100多名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最终合意通过调解先行确认投资数额和债权比例。调解员亦召集了全体合伙人在此基础上就继续运营或是破产清算进行理性选择,最终避免了上百个合伙人之间争议失控的局面。

除了成功调解的案件,也有一些案件并未成功。在另一则并购的案件中,因合同的条文漏洞导致双方对并购对价是资产还是股权争执不下。调解员运用专业知识有效地安排了调解程序,调解员的能力此后成为影响调解进程的关键因素并为各方当事人所称道。因为合同中存在漏洞,双方被置于一个对立状态。申诉人主张资产而非股权的权利(股权是合同价格的一部分),而被诉人的主张则刚好与其冲突。

在这个案件中,调解员了解当事人的合作初衷和商业诉求,在开示双方商业利益所在的基础上,结合行业惯例引入新的并购条款,为当事人重构了一套合理可行的合作方案。虽然金融形势的变化导致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但北仲调解中心的建设性服务仍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上述案件中让当事人称赞的调解服务源自北仲调解中心自2011年8月成立以来的培训和建设。这使得北仲调解中心具备为各类商事争议提供统一标准调解服务的能力。

自2013年开始,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对调解工作的大力支持,北仲调解中心已接受了来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各类诉前委托调解案件29件,并与相关的人民法院建立了良好固定的工作关系,搭建了对该类案件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畅通通道。

专业化正是把握住调解服务本质的钥匙。北仲调解中心坚信,在多元化争议解决的发展浪潮中,专业化是提升调解公信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无论是动之以情,或是晓之以理,调解服务最终说服当事人摒弃分歧、握手言和的内在驱动是对事实的尊重和还原,以及理性选择风险/利益配置的空间。

在我国调解市场方兴未艾、调解机构千帆竞发的背景之下,北仲调解中心将坚持专业化,竭力提升调解服务的品质,秉承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增强调解的公信力。

作者:许捷是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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