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策略实施中的时机

作者: 刘建强,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0
1556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量身定做的商标策略付诸于实施,有许多因素需要关注。除了考虑行动的选择和采取行动的速度外,时机的选择也至关重要。而且,对行动时机的把握,也是策略实施中灵活性最高、难度最大的。

刘建强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刘建强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时机的重要性

策略制定好之后,策略中所有需要采取的行动都要选择好时间节点,并且相互配合实施,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就单个行动而言,时机错失可能会导致行动完全失败。如果一个总体策略里面包含了很多行动,关键行动时机的延误也可能会导致整体策略的失败;普通行动时机的错失,也有可能通过调整系统中其他行动的时机来补救,但至少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损失,以及对最终目的实现的拖延。

对时机的理解

无论在商标确权还是维权案件中,采取行动的时机都非常重要。发现侵权行为并不是每次都要马上行动,而是要在全面了解侵权人的数量、每个侵权人的侵权范围、方式以及对权利人业务的影响等因素之后,在恰当的时机安排不同的行动。此外,在案件进展的不同阶段,根据对方的反应来选择应对,也需要对时机的深刻理解和良好把握。

对时机的把握

对时机的把握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理解。下面分别以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侵权诉讼案件及打假案件为例分析对时机的把握。

在中国,很多权利人需要在相关类别扩大范围申请商标,以建立商标防御体系。但部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又经常会面临被他人提起撤销(通常简称为“撤三”)的情况。由于现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对商标使用的证据要求很高,不少权利人就采用在商标未使用的三年期限即将届满前自己再申请同样商标的方式应对撤三。

但也有权利人感觉每三年申请一次费用比较高,想等到他人对其商标提起撤三后再去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在权利人接到撤三通知的时间和被申请撤三的商标三年期限截止之间会有一个时间空档。如果原商标最终被撤销,而在这个时间空档又有第三人提起同样的商标注册,那权利人在收到撤三通知后再去申请的商标,就会被第三人的商标申请挡住,从而丧失了保有注册商标的机会。这种情况下对商标权的丧失,就完全是因为对时机的把握不到位造成的。

在我们代理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中,客户一方面对二审判决部分结果不满意,希望提起再审;另一方面又希望利用二审生效判决去清理市场上的侵权产品。于是,我们一方面利用判决生效后的时间紧急进行打假行动,清理了市场上的侵权产品;同时又在六个月的再审提起期限内成功提起了再审,并最终在再审中取得了法院的全面支持。这起侵权案件的成功处理,是利用审判程序间隙时机同时达到两个目的的典型案例。

有对时机把握取得积极效果的正面案例,也会有时机把握不当造成损失的反面案例。

某品牌权利人在发现市场上某一小商铺在销售侵权产品之后,在没有对侵权背景进行任何调查分析的情况下,就立即进行了行政投诉。工商机关也立即对该商铺进行了处罚。

但事后,权利人才得知,该商铺只是其已经投入巨大资源进行调查的另一起侵权案件中的一个小经销商。

对该经销商的查处,反而使得另案中对权利人影响更大的批发商和生产商被打草惊蛇,隐匿了侵权证据。权利人也因而丧失了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机会。

总而言之,商标策略中对时机的把握,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背景和策略中需要采取的行动,仔细分析并从全局角度考量,并且需要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推进每个行动,最终才能确保策略的有效实施。

作者: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建强

Tiantai Logo

中国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33号
长宁来福士广场T1幢2901、2915单元 邮编: 200051

Unit 2901&2915, T1 Building, Raffles City
No.1133 Changning Road, Changning District
Shanghai 200051, China

电话 Tel: +86 21 5237 7005

传真 Fax: +86 21 5237 7009

电子信箱 E-mail:

frankliu@tiantailaw.com

www.tiantailaw.com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