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

作者: 徐瑞红,铸成律师事务所;王涛,科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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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知识产权侵权和保护愈来愈趋于复杂化。一方面侵权方具备一定的专业法律知识,通过合法申请专利、商标等手段来掩盖非法侵权的外衣;另一方面,权利人也需要通过协商、行政和司法等各种手段联合行动来制止侵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下面以本人亲身办理的一个案例,抛砖引玉,与同行诸位分享:

徐瑞红 Rose Xu 铸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Partner Chang Tsi & Partners
徐瑞红
铸成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台州某洁具公司,未经科勒公司许可,在上海厨卫展上展示的一款智能座便器,外观与科勒公司的高新专利产品纽密(Numi)座便器(专利号:201030129571.8)整体外观相同,而且还使用了与科勒公司的驰名商标The bold look of Kohler和注册商标Numi相近似的商标The bold look of ComaYue Mi。侵权产品被北京、上海、沈阳等各大经销商广泛销售。同时,台州公司还就其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申请。

科勒公司大获全胜

针对台州公司的严重侵权行为,科勒公司制定和实行了全方位的维权方案,和台州公司经过了多轮交锋。科勒公司在完成证据收集后向台州公司正式发送了律师函,经过沟通台州公司同意停止使用侵权商标,但拒绝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随后,科勒公司向台州公司经销商发送律师函,并同时向经销商所在市场发起下架投诉申请。科勒公司向商标局对台州公司的仿冒商标提起异议申请,科勒公司和台州公司分别无效对方的专利,经过专利复审委经的审理,维持科勒公司的专利有效、无效掉台州公司在后专利。

numi-Eng LogoNUMI Logo科勒公司在沈阳中院起诉台州公司及其经销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可喜的是,经过本所律师的不懈努力,科勒公司在上述法律维权行动中接连取胜,沈阳中院认定台州公司侵权成立,判定其停止侵权、赔偿科勒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80万元。YUE MI Logo辽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科勒公司赢得本案的最终胜诉,所获赔偿金额远远高于同类侵权案件的赔偿额,极大的维护了科勒公司高新专利产品在华的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

王涛 Tom Wang 科勒公司 高级知识产权律师 Senior IP Attorney Kohler
王涛
科勒公司
高级知识产权律师

全方位的维权策略

面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形势,权利人确实需要花费心思,制定切实可行的全方位确权和维权策略。

  1. 及早申请商标、专利,获得较广的保护范围 。遵循“先申请原则”,商标申请应当尽可能的早、尽可能的广。另外,关于外观专利申请,2009年新专利法引入关联外观设计的概念,即允许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放在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建议权利人充分利用法律给予的便利,在申请外观设计时多研究几种相似的设计或实施方案,合案在一个申请中提出,以更好地避免和应对各种侵权。
  2. 建立严密的市场监控体系。知名企业的高新产品一上市,各种模仿者就接踵而来。面对纷繁复杂的侵权形式,权利人需要建立严密的市场监控体系,这样才能第一时间了解市场的侵权状况。
  3. 及时收集侵权方的侵权证据

    在对侵权方采取行动前,需要及时收集侵权方的侵权证据,为后续行动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因为我们的行动一旦惊动侵权方,对方的侵权行为就会比较隐蔽,无疑会增加进一步取证的难度。

  4. 无效对方的商标、专利等权利。侵权方的商标一旦获得注册,就需要首先去商标行政部门(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掉对方商标,然后才能对对方的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与商标不同的是,法院并不会因为被告有在后的重复专利,而首先要求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宣告该专利无效,再行审理侵权纠纷;法院会直接审理侵权纠纷。但是如果在ISP投诉或行政投诉中,对方往往拿出在后专利证书抗辩,网络接入服务商(ISP)或行政部门也会顾虑对方有专利权而不予处理。所以从长远考虑,权利人也需要及时去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侵权方的在后重复专利。
  5. 行之有效的行动方案。针对侵权方不同的侵权事实,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行动方案,才能从根本上制止侵权。如发律师函双方协商、行政部门查处、商场投诉、ISP投诉、公安查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等。
  6. 诉讼前做好充分准备。外观专利侵权诉讼中,提交涉案专利的检索报告,用以证明其新颖性和可专利性,即使被告提了无效请求,也可以说服法院不中止审理。另外,原告产品知名度、被告侵权规模和被告侵权恶意的证据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对法官酌定赔偿数额有着无可比拟的影响。

作者: 徐瑞红,铸成律师事务所;王涛,科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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