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科斯的仲裁之路:史上赔偿金额最高的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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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8日一份足以载入史册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庭一致认定俄罗斯联邦摧毁尤科斯石油公司(Yukos Oil Company),并征收其资产的行为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下的国际义务。仲裁庭裁决俄罗斯向尤科斯的前股东支付超过500亿美元的赔偿金并承担尤科斯一方75%的律师费。这是迄今为止由仲裁庭作出赔偿金额最高的仲裁裁决。

案件背景

2003年,尤科斯曾经是俄罗斯境内最大的石油公司,原油日产量超过100万桶。当时的尤科斯即将成为全球第四大石油公司。也正是在同一年,俄罗斯发动了一系列针对尤科斯的打击活动。一开始是逮捕尤科斯的总裁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Mikhail Khodorkovsky)。其后又伪造逃税罪名,以“执法”的方式将尤科斯推向破产的深渊,并对尤科斯的员工、管理人员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进行恐吓和骚扰。

俄罗斯对尤科斯资产的征收是一步一步完成的,从2004年12月份强制拍卖尤科斯最大的生产子公司开始,一直至2007年11月将其整个公司清算破产结束。2005年,尤科斯的大股东针对俄罗斯提起了仲裁程序,主张其受到俄罗斯专断、不公正和歧视性的待遇,并且对其资产进行了非法征收。

BAC_pic管辖之争

俄罗斯在案件中提出了多项管辖异议。首先,俄罗斯认为其虽然签署了《能源宪章条约》,但却未批准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的临时适用条款明确了在未批准加入前,签署国仍认可条约内容的临时适用,但该临时适用与签署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除外。而俄罗斯恰恰认为条约的临时适用与其国内法是相抵触的。

其次,俄罗斯不认可申请人是受《能源宪章条约》保护的投资者,申请人所持尤科斯的股份也不是受条约保护的投资类型。再者,俄罗斯认为《能源宪章条约》的第21条排除了所有因东道国税收措施所产生的争议,且申请人存在违法行为(污手原则)使其仲裁请求应被驳回 。

仲裁庭于2009年11月30日作出临时裁决,驳回了俄罗斯就案件管辖所提出的全部异议。仲裁庭认定,从1994年12月17日俄罗斯签署《能源宪章条约》开始直到2009年8月20日其决定退出条约期间,该条约临时适用于俄罗斯,且该临时适用与俄罗斯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不相抵触。仲裁庭还认定,申请人是受《能源宪章条约》保护的投资者,其所持股份也是受条约保护的投资,同时决定将“污手原则”和基于条约第21条的抗辩纳入实体审理范围。

最终裁决

2014年7月18日,仲裁庭作出了最终裁决。仲裁庭首先驳回了俄罗斯在先决异议中提出的有关《能源宪章条约》第21条和“污手原则”的实体部分的抗辩。仲裁庭认为,“污手原则”并不是一项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且仅适用于投资人取得投资时的行为,并不适用于投资过程中的履行行为。在本案中,仲裁庭认定投资者取得投资的交易是合法的。对于条约第21条,仲裁庭认为,该条只适用于“善意”的税收行为,而本案中俄罗斯采取税收措施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恶意使尤科斯破产。

北仲评论

《能源宪章条约》作为能源领域一项重要的投资保护和贸易多边协定,现已有52个国家签署,欧盟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亦作为该条约的缔约成员。2005年,尤科斯石油公司的三名控股股东遵循能源宪章条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安排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起了对俄罗斯联邦的仲裁案件。

历经近十年的仲裁程序,由Yves Fortier教授作为首席仲裁员的三人仲裁庭在2014年作出了终局裁决。Emmanuel Gaillard教授作为此案的主要代理人之一,其对本案历程的回顾有助于中国企业投资者了解《能源宪章条约》项下的争端解决机制,让中国企业投资者得以对海外投资的复杂环境和救济方式管中窥豹。

关于实体问题,仲裁庭注意到了俄罗斯当局对尤科斯采取的严重违规行为,进而对其向尤科斯征收240亿美元税费的行为性质进行认定:“俄罗斯联邦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征税,而是为了让尤科斯破产并征收其资产。”仲裁庭认为俄罗斯针对尤科斯和与其有关的人员进行的骚扰、恐吓等行为显属“赶尽杀绝行为”。

仲裁庭注意到,尤科斯最大的生产子公司尤甘斯克(Yuganskneftegaz),被草率地以不正当的低价拍卖给了一个在拍卖前两周刚刚注册成立的公司,随后该公司便很快被俄罗斯的国有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所收购。因此仲裁庭认定,这一系列基于国家主导,意在使尤科斯破产的行为是“实际上为恶意且有预谋的征收行为”。最后,仲裁庭认为针对尤科斯的清算破产程序是俄罗斯摧毁尤科斯的最后一步,且目的无他,仅仅是为了俄罗斯国家及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和俄罗斯天然气公司(Gazprom)这两家国有企业的利益。

仲裁庭得出结论认为:俄罗斯的一系列行为在效果上等同于征收行为,因为(1)其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2)“很有可能是歧视性的”,(3)没有遵照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4)未按《能源宪章条约》的规定给予投资者及时、有效且充分的补偿。综上,仲裁庭认为俄罗斯的行为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的规定,同时在假设尤科斯没有被征收的情况下,以裁决作出时申请人持有股份所本应具有的价值为标准计算出赔偿金额。仲裁庭考虑到申请人自身的两项过错也是导致其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原因(非法利用一些税收机制),最终将赔偿金降低了25%,即从大约667亿美元降低为500亿美元。

作者: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全球国际仲裁业务部负责人 Emmanuel Gaill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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