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随着大型国有企业重组工作的开展,像孙晓青这样的专业人士最先带领公司法务团队走上了新道路。她在北京接受了《商法》的采访,将公司法务各阶段的发展向我们娓娓道来。

晓青是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国际业务和物资采购的中石化集团的全资公司。

《商法》:能否介绍一下您在中石化的工作历程?

孙晓青到中石化工作以后,我基本就是做法律工作。一开始是在一个叫做“三龙”的专业公司工作,三龙公司是中石化的附属机构。那个时候,三龙公司只是负责中石化某些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

中石化国际总法律顾问孙晓青
中石化国际总法律顾问孙晓青

在大约1997年的时候,因为中石化的体制改革,三龙公司被关闭,我们被派回总部工作。那个时候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主管法务这块的法律事务处设在企业改革部、资产管理部内部。那时候,这个部门主要负责中石化的体制改革,后来还负责中石化的IPO上市的工作。

加入企业改革和资产管理部的时候,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是我们整个法务处,一开始是3个人,后来增加到7个人。那个时候我们主要负责中石化1999年到2000年的上市工作,还有2001年的H股、A股上市。我们还参与了中石化内部的资产整合工作。除此之外,我们也负责向整个中石化集团提供法律服务。有一段时间,我们的法务处还同时作为董事会秘书局下属的处室,负责中石化股份公司的证券法律事务工作。那个时候中石化内部的法律工作是没有专业细分的,上市、并购、合同、诉讼仲裁等等都做,那时我先是律师,2002年升职为副处长。

《商法》:这种情况持续了多久?

孙晓青在2003年,国资委[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加大力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同年年底,中石化的法律事务从企业改革部分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部门,就是现在中石化的法律事务部。

《商法》:这对你们的运作有什么影响?

孙晓青法务部在2003年独立出来之后,部门内部设立了四个处,分管不同的法律业务。我是其中一个处的处长,主要业务是纠纷处理和公司事务,比如工商登记。

《商法》:接下来您又经历了哪些调动?

孙晓青2008年,我被派到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被任命为总法律顾问。这个单位主要负责中石化的物资采购管理,同时也负责进出口经营业务。在企业改革部的时候我的职务是副处长,当然刚开始时只是一名法务顾问。法律部独立出来以后,我的职务是处长,到新公司以后,成为总法律顾问。

《商法》:能否介绍一下你们的法务团队是怎样发展的?

孙晓青这个公司的法律部有一个阶段性的发展。从2008年到2011年10月份,我们采用集中管理的模式,所有的法律工作都在本部处理。还要介绍一点,这个公司是一个做国际业务的公司,贸易业务主要涉及设备材料和化工原辅料的进出口,业务涉及到很多国家。我们在中国境内有12家子公司,分别设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等城市。目前国外直接设立的子公司有五家,包括在美国的休斯顿、德国的法兰克福、日本的东京、俄罗斯的莫斯科,还有一家是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迪拜。另外,这五家境外公司还分别在新加坡、沙特、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等地设有子公司或办事处。

《商法》:这些变化给您带来了哪些挑战?

孙晓青确实,之前我们境外公司的业务规模并不是很大。在2009年的时候,公司决定大力扩展境外公司的业务。公司法务部门的运作体系跟公司运营是密不可分的。之前,虽然国内的子公司很多,但是由于都处在中国法律体系下,我们比较熟悉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所以当时法律部门的人员都是在本部工作,就在这个大楼里工作。

当时一共有六七个人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同时也负责子公司的法律事务,通过法务专业分工加划定区域的负责方式。这个阶段是集中管理。2009年以后,公司的业务,特别是境外业务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势头。我们的法务管理也开始有变革的需要。

《商法》:请介绍一下你们是怎么进行改革的。

孙晓青把工作分派到每个法务人员手中,划定区域,分开负责。一个人负责两到三家子公司。在子公司内部设置“合同管理员”的职位,这个人一般没有系统的法律教育背景,但是经过合同管理的法务培训,又对业务比较熟悉,就对该子公司有关合同的事务进行管理,当然,他们处理的是比较简单的事务。超出上述范围、比较复杂、风险较大或者业务金额比较大的合同,就需要汇报本部的法务部。

2009年之后,这个管理模式出现了不太适应业务需要的问题,我们开始考虑更贴近业务的法务管理模式。在2011年10月,我们调整了法务部门内部的管理模式,大量扩充法务人员,为每家子公司配备至少一名法务人员。我的团队现在有20几个人。境外公司会在当地聘请有当地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务人员,或者具备国内法律教育背景、实践经验,又有海外律师资格的人。

You must be a 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 to read this content, please 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 today.

For group subscribers, please click here to access.
Interested in group subscription? Please contact us.

你需要登录去解锁本文内容。欢迎注册账号。如果想阅读月刊所有文章,欢迎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

已有集团订阅,可点击此处继续浏览。
如对集团订阅感兴趣,请联络我们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