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订扩大对腐败的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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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其中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增加了“缺席审判程序”和“速裁程序”。

缺席审判程序处罚潜逃在境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如恐怖活动)的被告人。速裁程序加快了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程序。这些是中国政府加强反腐败执法并对贪污腐败犯罪加大威慑的重要发展。这些发展也回应了全球反腐败趋势,并体现了中国反腐败运动的不断升级。

这对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追踪潜逃在境外的腐败官员是中国目前反腐败执法制度的重要部分。新的缺席审判程序为中国执法机关追踪这些受贿者并追缴其非法所得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工具。

虽然刑事诉讼法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政府对公务贿赂的打击力度,但新的诉讼程序也可能适用于所有涉及到中国法下贪污腐败犯罪相关的嫌疑人,不论其国籍,并且即使在起诉时其身在中国境外。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和员工需要保持警惕,因为如果涉及到腐败相关活动,他们仍然可能受到影响。比如,中国政府在对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时可能会追踪贿赂的来源并确定行贿者的身份。这些信息在相关缺席审判中也可能会在法庭上公开。这对公司及其员工来说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

同时,速裁程序加快了审判程序。这体现了作为持续进行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努力。我们预计会看到案件事实清楚的贪污贿赂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不断增多。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还将刑事案件中的从宽处理原则写入了法律,并确认了现有的准认罪协议实践做法。这会鼓励个人或企业嫌疑人配合政府调查或自愿认罪,以换取更轻的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现行的执法环境下,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定期监控员工反腐败和贪污政策和程序的合规性,如果怀疑有不法行为时,应当进行可信、及时的调查。这将使得公司可以适当评估和减轻潜在的风险敞口,并提供寻求从宽处理的机会。

《商法摘要》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内容仅供参考之用。读者如欲开展与本栏内容相关之工作,须寻求专业法律意见。读者可通过以下电邮与贝克·麦坚时联系:张大年(上海)danian.zhang@bakermckenz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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