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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成为D股市场的首家发行人。法律专家表示,这为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揭开了新的一页。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海尔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在位于法兰克福的中欧国际交易所(CEINEX)D股市场完成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吴文杰-MICHAEL-NG-梁美琪-IRIS-LEUNG青岛海尔是全球领先的家用电器制造商,其上市标志着D股市场第一例首次公开股票发行。青岛海尔已于1993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此次交易也开创了“A+D”上市模式。

“青岛海尔能在法兰克福上市是近年资本市场上一个的里程碑,”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吴文杰向《商法》介绍说。“它标志着中国企业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的历炼,企业的内控监管等方面都越加完善成熟。

“[中国公司]能够以自信的姿态接受欧洲监管机构的监管,标志着一向监管严格的欧洲本土股票资本市场对中国企业展开了怀抱,也标志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它也为其它中国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了思路,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梁美琪表示,海尔在德国的上市仅是一个开始。“在不久的将来,更多的中国企业将追随海尔的脚步,在此前中国企业涉足不多的欧洲本土股票资本市场施展拳脚,”她说。

“德国人素来以工作认真严谨著称,他们的监管机构在监管上亦是高标准、严要求,中国企业在上市过程中要有思想准备,多练内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前排雷,上市过程方能少受挫折,一帆风顺。”

金杜律师事务所也作为青岛海尔的法律顾问参与了这个上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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