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金融危机过后,美国和加拿大企业纷纷开始抛售资产。面对这诱人的“美味”,中国企业一定要留意当地多变的监管政策,以免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作者:Aliyah Shahid

2005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向美国石油巨头优尼科公司发出总价185亿美元的收购要约,消息一经公布,全球轰动。

当然,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并非胜券在握。美国第二大石油公司雪佛龙公司也向优尼科发出了收购要约,并且一直以来都在积极寻求收购优尼科遍布美国及亚洲各地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中海油最终不敌雪佛龙,在这场收购战中败下阵来。2005年8月,面对日益激烈的公众抗议和政治反对声浪,中海油被迫放弃收购优尼科(如果收购成功,这将是有史以来中国企业对美国公司最大的一笔收购)。美国国会议员认为中海油作为国有石油公司是中国政府的代表,会对美国的能源供应施加不当影响。他们坚信,允许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将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

中海油的弃权为雪佛龙最终完成交易扫清了障碍。后者以明显低于中海油的报价(约170亿美元)收购了优尼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事后的评论中,许多人将中海油竞标失败归咎于美国国会的反对和拖沓。负责评估外国投资对国家安全影响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更是成为众矢之的。

不过,那些纸上谈兵的“专家”这次可能搞错了。贝克豪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国际贸易业务主管Elliot Feldman接受《商法》采访时称,此次交易失败实际上并不能怪罪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相反,他认为,中海油忽视了各界可能对交易提出的批评,也未能先发制人消除这些批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才是其竞购失败的直接原因。

“对于并购优尼科的中海油及其他类似交易中的收购方,明智的做法应当包括说明交易将为美国带来的好处并广为宣传,特别是收购能否为美国带来更多的工作机。”Feldman 说,“谨慎起见,中海油当初在交易进行前,原本还应与有关的地方和国家民选官员进行会谈,向他们保证中海油会作为一位好公民,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ussecurity“对于中海油来说,或许当时更为谨慎的做法是寻求与优尼科建立合资企业,而不是全盘收购。这样做可以缓解美国各界对美国自然资源被外国国有企业购买、开采并转移出境的担忧。其实,按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标准,中海油的收购要约原本很有可能会被批准,但是可惜的是他们没有采取上述可以使交易更具有‘政治可接受性’的审慎措施。”

像这样的教训,中国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做生意时最好铭记于心。

当然,上述建议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中国企业在北美进行外商投资难免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障碍。对此,几位曾成功代理中国企业投资北美的律师认为,有些障碍虽说不能完全避免,但还是可以降低难度,便于中国投资者轻松跨越。

为何投资美国和加拿大?

根据美国国务院统计,尽管中国在美国的总投资额仅约60亿美元,但这一数字正在迅速增长。2005年至2010年,中国在美国直接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3%。

中国企业正在向北美包括农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全面进军。加拿大Heenan Blaikie律师事务所多伦多办公室贸易与竞争业务联席主席Subrata Bhattacharjee表示,加拿大自然资源行业是亚洲投资者的关注焦点。

与许多西方国家经济的疲软相比,中国经济正在迅猛发展。特别是美国经济面临着可怕的衰退,可能很多年后仍无法恢复。有陷入绝望的企业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其美国资产,这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大量机会,而许多中国企业也不会错失良机,正在积极利用这些机遇。

Seward and Kissel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两位合伙人Craig Sklar和Jim Abott表示:“鉴于美国近年来的经济形势,如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不良资产的机会,投资者可以用比过去更低的价格收购美国公司和资产。”

“我们的许多中国客户也意识到收购美国企业或者与美国企业建立合资公司是发展其美国业务的捷径,而不能单纯地依靠原有业务的自身成长。”

Clark Hill律师事务所密歇根州伯明翰市办公室合伙人Mahesh Nayak主要从事诉讼和商法业务。他说:“2009年和2010年是外国公司利用不良资产的黄金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2012年就不会出现大型交易。”

“如今,不动产是绝好的投资领域。”Nayak 说,“高档房产大打折扣,投资者可以取得丰厚的回报,但前提是投资者要有耐心和实力持有被收购的房产七年或更长的时间。”

mahesh-nayak-clark-hill%e5%be%8b%e5%b8%88%e4%ba%8b%e5%8a%a1%e6%89%80-%e5%90%88%e4%bc%99%e4%ba%ba-%e5%af%86%e6%ad%87%e6%a0%b9%e5%b7%9e%e4%bc%af%e6%98%8e%e7%bf%b0%e5%b8%82-partner-clark-hill-birmingham

尽管机会十分诱人,但并非唾手可得。要不然,中国投资者早就蜂拥而至深陷危机的美国市场,向业务停滞不前的美国公司发出收购要约了。美国市场中的监管、后勤物流、政治和文化等障碍都是中国投资者必须要克服的重要挑战。

国家安全

当非美国公司考虑收购美国公司时,代理前者的律师可能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就是国家安全问题。

由美国奥巴马政府数名内阁成员(包括财政部部长、商务部部长、国防部部长、国务卿及国土安全部部长等)组成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外资在美国的并购交易进行审查,判断这些交易是否会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如果外国投资委员会认定有关并购或者合资交易将会威胁国家安全,它可以附条件的批准该笔交易以减轻潜在的威胁,甚至可以建议总统完全否决该笔交易。

虽然外国投资委员会很少在审查后建议否决交易,但是它的审查肯定会对交易的进程产生影响,而且它还有权主动发起针对有关交易的调查程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许多企业会选择向委员会自愿申报交易。

“对于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交易,有关企业十分有必要进行自愿申报,以避免政府将来以国家安全为由撤销交易的风险,”Sklar 和Abott说。这些交易的主体可能是由外国政府完全或部分控制的非美国企业;或者是涉及重要基础设施、能源领域的美国企业,或是与美国政府间有秘密协议或具有参与机密资格的美国企业。

craig-sklar-seward-and-kissel%e5%be%8b%e6%89%80-%e5%90%88%e4%bc%99%e4%ba%ba-%e7%ba%bd%e7%ba%a6-partner-seward-and-kissel-new-york

擅长服务中国客户的德瑞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多伦多办公室合伙人Michael Amm认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在美国进行投资的“最大障碍”之一,“对于该委员会将如何适用相关法规以及如何批准交易,存在许多未知因素,大家普遍心有疑虑。”Amm认为,
相比之下,加拿大的外资审查程序与美国类似,但却基本上不涉及政治因素。

Brown Rudnick律师事务所纽约及华盛顿办公室公司业务部合伙人Christopher Hagan表示,相关公司对自己的交易是否需要申报拿捏不准时,可以考虑进行非正式的咨询。“很多时候,你可以联系外国投资委员会,他们会就你是否需要进行申报给予一定的指导。”他说,“宁可现在十分小心,也比将来万分后悔好。”

christopher-hagan-brown-rudnick%e5%be%8b%e6%89%80-%e5%90%88%e4%bc%99%e4%ba%ba-%e7%ba%bd%e7%ba%a6%e5%8f%8a%e5%8d%8e%e7%9b%9b%e9%a1%bf-partner-brown-rudnick-new-york-and-washington-dc

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合伙人Robert DeLaMater回想起,他在担任迪拜环球港务集团这家阿联酋国有公司的法律顾问时,曾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面前碰壁的情形。迪拜环球港务集团最初希望收购半岛东方轮船公司(又称英国铁行轮船公司),后者在美国经营着六个港口,并在世界各地拥有多个港口。

You must be a 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subscriber to read this content, please 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subscribe today.

For group subscribers, please click here to access.
Interested in group subscription? Please contact us.

你需要登录去解锁本文内容。欢迎注册账号。如果想阅读月刊所有文章,欢迎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成为我们的订阅会员

已有集团订阅,可点击此处继续浏览。
如对集团订阅感兴趣,请联络我们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