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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anne Rab是King & Spalding驻伦敦合伙人,具有应对英国竞争监管机构和欧盟委员会垄断审查的相关经验。邓志松是天地和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合伙人,擅长处理与反垄断法及国际贸易法有关的事务。

印度这两个亚洲大国在国际舞台上互相较量,并且都受到外国投资者的青睐,大家于是忍不住要比较一番这两大世界经济体的增长情况和发展潜力。中印两国近年来都颁布和实施了符合现代发展需要的竞争法。有鉴于此,我们不妨看看中印各自新出台的竞争法反映了两国怎样的立场。

中国于2007年8月31日颁布了《反垄断法》,该法已于2008年8月1日生效。印度新出台的竞争法规包含在印度2002年《竞争法》(《印度竞争法》)中,分为两个实施阶段:对合同和商业行为的监管规定于2009年5月20日起生效,而对并购审查的规定则从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虽然中国和印度都借鉴了欧盟和美国的竞争法规。但是,在法规的具体实施和执行机构这两方面,不仅中印两国互不相同,而且两国与欧盟、美国之间也不尽一致。

相似但不同

不可否认,中国和印度已崛起为举足轻重的世界经济体,他们共同演绎了21世纪一幕幕最精彩的商业好戏。

中印两国的消费市场都处于转型期,应对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意味着需要供应更多的优质商品、提升商品质量并增强货币购买力。一系列挑战也由此产生,包括重新构建供应链、改善资本分配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展生产力、方便地方经济受惠于外国的投资和专业知识。随着生产率的增长,物流业也必须不断完善以促进商品在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传输。

从宏观层面看,中国和印度的经济是相似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两国各自的经济规模、发展速度、文化和贸易政策,就会发现两国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经济学人》近期一篇文章指出,尽管中印两国表面上发展轨迹一致,但是就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程度而言,两国之间仍有显著的差异。印度2009年的人均收入约为3200美元,而中国比印度提早9年达到了这一水平。在社会发展方面,两国的相对差距则更为明显。有报道指出,今天印度孩童5岁前的存活率只相当于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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