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色,亦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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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连串备受关注的案件激起了围绕中国对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Collin Galloway为您探究这一风云变幻的局面。

时间,翻阅报纸上的中国新闻,似乎总会有关于知识产权和商标侵权案的报道跃入眼帘。过去的几个月里,知名公司和社会名流成了知识产权案的主角其中当然包括“苹果公司诉唯冠科技案”。唯冠科技在实力雄厚的苹果面前,就像一个弱小的牧羊人站在硕大无比的巨人面前。不过,唯冠科技却可以凭借手中的iPad商标权,与苹果抗衡。

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也成了知识产权案的主角。乔丹在前不久状告中国某体育用品公司侵犯其姓名权、擅用其著名的23号球衣号码,甚至还侵犯到他子女的姓名权。这显然太过分了!甚至连“小甜甜”布兰妮也卷入了姓名权纠纷,她起诉对方擅自注册其中文译名“布兰妮”为商标,但结果是:布兰妮输了。爱马仕自1997年起便努力为其中文商标正名,但从近期的新闻报道看,爱马仕的努力也没能换来多好的结果。

那么是否其他案件也是这样收场的,还是仅限于广受关注的案件?对那些知识产权或姓名权遭人恶意侵犯的社会名流和跨国公司巨头,我们是应该可怜同情呢,还是指责他们忽视当地法规、懒于尽职调查,终至咎由自取呢?

国际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多年以来为维护知识产权或商标权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是否会迎来重大转机?如果近期的相关报道是可靠的,那么中央政府目前应该正斟酌修订已施行30年之久的《商标法》,好让近来那些频频见诸报端、令人头痛的商标抢注案件就此不再重演。

自中国于2001年加入WTO以来,知识产权律师界一直认为,虽然侵权行为十分猖獗,但中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权利人提供了一整套有效的救济途径。权利人只要注册并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通常就可以高枕无忧,等着当地法院或行政主管机构来保护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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