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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y Quan
Senior Partner
ETR Law Firm

全朝晖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广州

联系方式
电话 Tel: +86 20 3718 1230
电邮 Email: qzh@etrlawfirm.com

主要执业领域

资本市场;金融及财税;跨境投资和相关多元化纠纷处理

简介

全朝晖律师1988年专职执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并完成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LLM)课程。

早在1992年全律师已获得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考核授予的中国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税务总局统考获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其后又分别获中国证监会和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训授予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全律师及其所在团队作为发行人或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及成功完成了多家国内大中型企业在境内外重组及IPO项目和境内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各类债券的业务。同时还担任多家企业和投资基金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再融资、重组并购等法律服务。全律师在大型项目融资许可、境内外股权、资产及税务重组方面有十分出色的表现,涉及大型房地产、建安和物业商管、大中型保险服务、信息科技、影视、石油化工及矿业、轻工业品及纸品制造、船舶工业、医药食品制造等产业行业。全律师在其执业履历中曾分别任职于香港知名律所、会计师所的香港及广州办公室。

为处理上述相关项目的多元化纠纷,全律师自2005年以来获任为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协会仲裁委员及中国内地部分仲裁委仲裁员。自2014年以来则分别受聘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香港特区、新加坡、日本国际调解中心(京都)及中国证监会所辖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广东省和广州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之专业商事调解员及跨境投资纠纷调解员。此外,全律师担任了广州律协保险法专业委主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合规专业委员会及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工委特邀委员、广东省广州市律协财资工作委副主任、首批广州律协保险工作组及广东律协税收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驻广州联络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广东省分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律师学院律师执业培训讲师等社会职务,将风险补偿及税法融入权益保障和律师行业税务规治中。全律师目前为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并曾荣获广州律协2008年“执业20年贡献奖”、2012年、2014年、2017年及2019年“广东省律协财资工委优秀委员奖”及“广州市律协业务成果奖”和“广州涉外大律师提名奖(该类别奖项全市入选人数共为20)”等奖项。

代表案件:

美国山特公司诉香港山顿公司“SANTAK”商标不正当竞争;

2002至2006年任中国保监会批复的中外合资中意人寿险公司法律责任人;

中国奥园、奥园健康生活等境外大中型红筹上市;

宏大爆破混改及境内A股上市;

央属A+H股企业-中船防务及地方国企-人印股份 并购重组及上市业务;

Andrew Ronald MacDonald -Hardie与广州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及阿奎特(广州)水处理公司税务行政诉讼案等。

发表作品:

《“一带一路”及广东自贸区背景下的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与发展建议》(广东律协2016年9月);

《当前来华任职管理外籍人员的中国个税问题》、《企业资产证券化:政策演进脉络及法律障碍》、《港股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合规事件及其分析》及《中国商事争议解决的多元化塑造》等(《商法》中国区版) 2014年-2019年);

《律师行业税务学习手册》(2014年4月、2016年5月广东广州律协)及《涉税刑事案件实务》(2019年3月法律出版社)等

工作语言:中文(普通话、广东话、客家话)、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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