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和破产策略在德国的重大发展

作者: Kai Bandilla、David Loszynski、高森,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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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哪个经济体,即便对老牌企业和成熟的商业模式来说,目前的局面几乎都是一场挑战。近几个月的流动性缺乏通常是由需求的衰减以及供应链的中断造成,需要读者细心关注自己企业的财务状况。

和其他多数国家一样,德国也受到了新冠疫情危机的严重冲击。正在从禁足措施中缓慢恢复的多数德国公司,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政府防止疫情失控蔓延的策略以及随后德国医疗体系超负荷运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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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Bandilla
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
汉堡办公室合伙人

很多专家预计,新冠疫情和禁足措施在德国造成的破产事件将达三万起。对于在德国的中国投资者而言,这场危机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尽管全球在许多方面(如合同法)几乎都达成了共识,但是破产相关法律框架却因国而异(即使是在欧洲内部),所因循的原则也各不相同:这些原则具有地方特色,常常与行事代表的个人责任挂钩。因此,理解德国破产法中的一些重要义务就显得尤为必要。

例如,德国破产法规定,如果出现合理理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负有申请破产的责任,该责任相当严格,而且总经理甚至股东都需要密切注意公司的财务和经济状况。如出现流动性不足Zahlungsunfähigkeit)或过度负债(Überschuldung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或管理委员会有义务申请破产。

公司未来三周的流动资金和应缴储备不足以偿付至少90%的到期债务的,即为流动性不足。根据现行法律定义,公司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即为过度负债。除非从财务上看,其业务明显可能恢复并持续。这种可能性将通过确定公司的财力是否足以确保其在经济上存活的持续性预测(Fortführungsprognose)来判断。

公司至少须为当前以及以后的各个财政年度编制上述预测,以证实公司能将流动性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如果业务并非明显可持续(例如,当前或下个财政年度面临流动性不足,或存在妨碍业务持续的其他情形),则须进行破产前资产负债表测试以确定是否过度负债(Überschuldungsstatus

破产前的表内资产须按清算价值估值,而清算价值是指在清算出售的假定情形下的市场现值,因此其中包括商业资产负债表未列示的可能的隐蔽储备,并考虑了在清算出售条件下实现的通常非常大的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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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Loszynski
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
汉堡办公室授薪合伙人

现已有措施避免出现流动性不足或过度负债,但仍需尽早采取必要步骤以避免公司陷入困境。避免流动性不足的两个主要措施为:(1) 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确保公司拥有充分的流动性;或 (2)避免到期应付的未清偿负债增加过多,以至于公司无法支付其金额的至少90%,例如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延期偿付协议。

维持持续性预测或避免实际过度负债,都可防止过度负债。经常提供必要营运资金或至少提供一份“可靠”的适用于所预测的持续性期间的安慰函Patronatserklärung,都能够维持积极的持续性预测。

实际过度负债可通过缴纳更多股本或减少债务(如至少降低债务的受偿顺序)来避免。由于上述潜在措施可能得在短时间内实施,中国投资者最好能确认这些措施(尤其是缴纳股本)是否可以马上实施(例如,因中国的资本转移限制而无法马上实施)。

面对新冠疫情危机,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一部法律——《COVID-19中止破产法》(COVInsAG),以遏制这场大流行病以及相关禁足措施的经济影响。这部法律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部分中止申请破产的义务。一些公司因这场大流行病和禁足措施变为资不抵债或有经济问题,这部法律力求推动这些公司的持续经营。

申请破产的义务及相应的对总经理从公司财产中进行支出的限制将中止至2020年9月30日,但资不抵债并非因这场大流行病造成或已出现的流动性不足无望消除的除外。

申请破产义务中止期间,如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或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法律行为适当(因欠款而给予),则不得将其撤销/对其提出异议。

德国立法者还希望通过限制提出异议的机会(特别是在公司重组和恢复案件中),以免除股东为担保对公司的额外出资而提供新的/进一步的担保的风险。

如果公司的融资或重组努力不合适或无法成功,上述规则也有例外。《COVID-19中止破产法》以及立法者对该法的补充,对于未来几个月和未来几年法院/破产管理人如何对待这些规定留下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即使立法者希望在这种前所未有的局面下尽可能为总经理、股东和债权人带来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可能无法成功援引上述法律(法定义务和可异议性例外)的某些风险。

这场大流行病的持续不退和禁足措施的影响将冲击德国公司。总经理、股东和投资者最好密切注意其公司或投资目标的财务和经济状况。

Kai Bandilla是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汉堡办公室的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49 40 35 52 80-95以及电邮 k.bandilla@heuking.de

David Loszynski是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汉堡办公室的授薪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49 40 35 52 80-66以及电邮 d.loszynski@heuking.de

高森是德国豪金律师事务所汉堡及杜塞尔多夫办公室的资深律师。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49 40 35 52 80-700以及电邮 s.gao@heuking.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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